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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林沐雲早就打了包票會讓齊箏去她家公司工作,所以她就安心等著林沐雲回國。班裡沒著落的學生不多了,輔導員隔三差五就給她打電話,問她工作找的怎麼樣了,齊箏大多時候都是敷衍了事。

直到另一個未曾謀面的人找到她,齊箏才反應過來,也許林沐雲的消失是故意的,為的就是擺脫她。

她不顧一切,非要讓林沐雲給她個說法,鬼使神差答應了那人的要求:接受一份新的戀愛合約。

於是,齊箏的金主就這樣從林沐雲變成了沈之冰。

和嬌滴滴的富家小姐林沐雲相比,沈之冰更闊綽,也更周全。她竟然找了律師,拿出合同,白紙黑字,讓齊箏簽字畫押。

齊箏穿來的時候,就是這份戀愛合約簽訂後一週的日子,氣得她牙癢癢。怎奈現在她頂著這身份,想貿然毀約也不行啊。

這下,她也無心去管林沐雲了,看過小說的她知道,這人暫時不會出現。現在她煩惱的是,她的新金主沈之冰,可不是個好惹的女人。

年輕貌美,家財萬貫,身家背景早就讓人不敢隨便肖想,乍看可真是天之驕子,上帝寵兒。但齊箏知道,作為狗血小說的女主,沈之冰怎麼可能是個正常人?

她在感情上偏執得要命,而且還一根筋,不到黃河心不死。小說裡,齊箏被折磨得不輕,下場也夠悲慘,她可不想成為原主那樣的炮灰。

蔣悠悠在寢室裡轉了一圈,把自己床鋪上剩下的最後一點零碎收進特意帶來的大揹包裡,就算是正式搬離這裡了。齊箏明明醒了,卻不說話,她也不打算多待了。

「我給你帶了校門口的鐵板炒麵,多加了份青菜,你趕緊起來吃。」蔣悠悠把包背在身後,拉開寢室的門,忽然間有點不捨。

生活了四年,有過開心也有過鬧心,但終究是留下了一段生活經歷。

門邊的飲水機上已經沒有水桶了,自從寢室裡就只剩齊箏常住,她就改買瓶裝水了。

「下個禮拜我們打算聚餐,你記得來。」蔣悠悠說的是寢室聚餐,曾經她們感情最好的時候,約定過每週末吃一次。

後來就變成半個月、一個月一次,再到後來,一個學期吃兩回:開學後和放假前。

「好,知道了。」齊箏坐了起來,摘下耳機淡聲答應了。

蔣悠悠略帶留戀地環顧了寢室一週,頭也不回地走了。

門關上,齊箏才真正鬆了口氣。

哪怕已經穿來一個月了,可她跟這些所謂的舍友並不熟啊。好在該考的試都考完了,該交的論文也都交了,就等著領畢業證和參加畢業典禮了。

作為跟原主是同齡人的她,其實也是財務專業出身。但她人聰明,讀書成績也好,跳過級,所以穿來之前已經工作兩年了。

炒麵挺香,這點上她跟原主的口味還蠻接近的。吃了三分之一,手機響了,齊箏一看顯示屏上的名字,眉頭就絞了起來。

「真是說來就來。」齊箏記得,按照情節發展,這是簽訂合同後,她們第一次正式見面。

沈之冰的賓利轎車並沒有開進海大校園,雖然如果她想,絕對不會有人攔她。但她沒有必要為了一個玩物引起過多關注,要不然今天也不會特地把慧影換成慕尚。

「我在校門外,給你十五分鐘。」沈之冰說完後也不等齊箏答話,就直接把電話掛了。

十五分鐘,從寢室到門口,需要一刻不停地奔跑,保持著八百米測試的速度。她不算突襲,今天的見面是上次簽合同的時候就約好的,但齊箏是上午才剛想起來。

明明不是她簽的合同,偏偏要她來履約,這份憋屈誰能懂她?越想越生氣,可眼下又沒辦法毀約,理由很簡單,她沒這個經濟實力。

但是她也絕不可能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