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根本就是無理的要求嘛。讓她去舔鞋子,這算什麼嘛。欺負人啊,她都道歉了這麼多遍了。
聽到這一句,林凡忍不住下車了。
本來林凡覺得,被人撞了,發火是正常,可是,衍變到這一步,那就不對了啊,怎麼說,林凡也聽過她的歌。
算個剛入門的粉絲!
於是林凡快步走了過去,在那個女人旁邊的公子哥身上撞了過去。當然,不是很大力,不然這傢伙絕對得進醫院。
這一撞,那公子哥火了。
自己女人被撞,還沒有解決呢,自己又被撞,這能忍麼。於是他必須發火,可是,還沒等他發火,林凡卻先發火的說道:“媽的,你是那個蔥啊,站在這裡跟個柱子似的,想害死人麼,走,跟我去警局,我要告你,告你全家!”
“呃……!”公子哥跟那個女人都愣了,這太陽從西邊升起來了麼,撞人的人,還先罵人,罵得還那麼有底氣?
“發什麼愣啊,想耍賴,不承認是不?老子手臂手術剛好,要是又被你撞費了,你必須賠償我一隻手臂的錢!”林凡又道。
“明明就是你撞我的!”公子哥也不是懦弱的傢伙,硬氣的說道。
“媽的,你站在這兒,我能撞不到麼,你不站在這兒,躲開點,我就撞不到了啊!”林凡又無理由的說道。
“靠,這什麼邏輯啊,你丫的是瘋子麼?”公子哥忍不住也嚷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