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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仲平這會兒還想到了江小璐。他跟她的關係倒是挺簡單的。他與曾真的關係,會不會也能那樣簡單?

曾真說:「老張你下午還有什麼事要辦嗎?」張仲平說:「我要到省高院去一趟,昨天跟一個朋友約好了的。怎麼啦?」曾真說:「沒有。我可能要借你的休息室用一下,酒喝雜了,我這會兒有點頭暈了。」張仲平說:「你到這兒休息吧,要不要幫你買點醒酒藥來?」曾真說:「沒有那麼嚴重,只是有一點頭暈而已,躺一會兒就好了。」張仲平說:「那我跟你泡杯濃茶。」曾真說:「你不用管我,先去忙吧。」張仲平說:「那好,你走的時候,替我把門關上就行了。」曾真說:「好。」張仲平說:「還有,就是不要偷東西。」曾真說:「哇?偷東西?偷什麼東西?」張仲平說:「我不告訴你。告訴了你,你就知道這裡面什麼東西最值錢了,你如果要偷,就會一偷一個準。」曾真說:「姓張的,我踢死你。」

第十章

張仲平到省高院要見的人是健哥,他把車子停在了省高院對面的鴛鴦樓,然後跟健哥打了個電話,告訴他他到了。

進省高院挺麻煩的,有武警站崗。進去要登記身份證,再由值班員打電話問被訪的人在不在,接待不接待。

其實張仲平進省高院是沒有這麼繁瑣的。他本人和他的車子都有臨時出入證,是託另外一個在法警隊工作的朋友辦的,可以免除登記手續。但跟健哥熟了得什麼話都能說了以後,健哥就要他儘量少上他的辦公室。彼此關係好,大家心知肚明就行了,沒有必要搞得生怕別人不知道。再說,省高院與市、區法院不同,有事無事的躥來躥去,總是不太好。對此,張仲平完全能夠理解。他跟健哥關係越密切,越要避嫌。所以非得上班的時間見面,都是健哥到鴛鴦樓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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