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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品,劇本中並有多處對《史話》的原文抄襲。”

8月下旬,邢勃濤委託北京市第三律師事務所一位律師向對方提出質詢。人藝領導很重視這件事,但經過對《天》劇劇本和《史話》的對照,認為不存在抄襲問題。何冀平本人則談了三點意見:一、在創作《天》劇前看了《史話》,得到了啟發;二、在排戲期間買了六十本《史話》分發給演員人手一冊;三、本人也曾對全聚德進行了採訪。

人藝兩次邀請邢勃濤看戲,但邢勃濤表示要先分清是非再考慮看戲。

何冀平表示要與邢勃濤面談,但雙方在要不要律師在場等問題上有不同意見,就沒有見面交換看法。

邢勃濤到北京市版權處諮詢。

“你們認為這是不是侵權?”

“這是你的著作,你的權利。你認為是侵權,就可以提出申訴。”

10月11日,邢勃濤將申訴書正式遞交北京市版權處,要求依法進行調查,裁決。

這期間,何冀平也到過北京市版權處。這位年輕的編劇顯然從未到過這樣的機關,也不很明白侵犯著作權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她一進門,就自報家門說:“我是《天下第一樓》的作者。聽說邢勃濤到這裡告我,說我侵犯了他的著作權。我不太明白這方面的法律條文和有關規定,能否為我解答一下?”

“你在創作時看過《全聚德史話》嗎?”

“看過。我還買了幾十本,給演員人手一冊,讓他們排戲時看。我認為這本書對我啟發很大,但不能說是侵權。我寫的是話劇,一種藝術;他的是史話,是簡單的文體。”

她還提到,當初曾託人找過邢勃濤,但由於地址不詳沒找到,託人捎話也沒有捎到。

最後,她肯定地說:“我沒有侵權行為,不能承認這是抄襲。”

“現在戲很轟動,請他來看看戲。”

“可以。”

說完,何冀平就離開了。

隔了一兩天,人藝的於是之打電話找到北京市版權處的處長劉東威:“小何找你們去了?”

“嗯。來過了。”

“你看這事有什麼大問題嗎?”

“請趕快找一找作者。”

“我們找,不是被人說理虧嗎?”

“版權處可以出面。”

“主動找,是否會有嫌疑?”

“要麼等著被告,要麼主動解決,只有這兩條路了。”

沒過幾天,邢勃濤的申訴書就遞上來了。版權處找到何冀平要求她進行答辯。

法庭的論戰還未開始,一場輿論戰便提前拉開了序幕。

10月12日,邢勃濤約見了幾位記者,希望新聞媒介對此事進行干預。10月13日至18日,先後有《法制日報》、《工人日報》、《中國商報》和北京廣播電臺披露了《天下第一樓》的著作權糾紛。這些報道引用的是邢勃濤提供的情況。很顯然,把《天下第一樓》看成了侵權作品,把何冀平說成了一個抄襲者。

過了幾天,又有兩家報紙介入這樁糾紛。它們引用的是何冀平方面的意見,認為劇本創作和史話記述是兩碼事。一家報紙的訊息還橫生枝權,援引了北京市食品研究所一位研究員的話說:“邢勃濤的《史話》中關於烤鴨史部分的三分之一強的文字是抄我的。”

隨後.又有一些報紙和刊物代表雙方的不同意見介入論戰。有的約請文藝界人士發表談話,有的約請法學界人士發表談話。

一些文藝界人士對邢勃濤的作法很氣憤,他們說:“這個劇本根本不存在抄襲問題”。它“一不是理論問題,二不是法律問題,而是常識問題。如果硬說《 天》 劇是抄襲,今後的歷史劇就沒法寫了。這樣的問題會鬧國際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