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那個司禮的文官公佈了下一場比試的規則,並且在人員就位後宣佈開始。
第二場乃是射擊,按照規定,雙方需要使用鳥銃和弓箭手混編射擊遠處的靶子,參加比試的雙方各出十人,中紅心者多的一方獲勝。
這樣的安排比較符合大蘭山明軍的現實狀況,和新昌伯俞國望的新昌軍只要有錢就往鳥銃手上砸,以至於其部鳥銃手很強,但是肉搏步兵很弱不同。大蘭山明軍的統帥和領軍將領們還是選擇肉搏步兵作為主力,以親兵、家丁所組成的騎兵作為決定勝負的決定性力量,至於鳥銃、火炮和弓弩之類的投射兵器,那只是交戰時的輔助兵種罷了,不能捨本逐末。
並非他們預知到在機槍和速射炮出現前,肉搏戰始終是戰場的主旋律,而是這些年和清軍交戰能夠活下來的經驗告訴他們,這樣做才是對的。
比賽開始後,雙方的人員也進入指定位置,中營那邊是一半一半,五個鳥銃手和五個弓箭手;而陳文的營中則是四個鳥銃手和六個弓箭手。之所以如此安排,其實很簡單,因為比試規則的原因,他本身對於第二場也沒有報太大希望,只是讓火器隊每個小隊出兩個人,就出現了這樣的結果。
比試結果並沒有出乎絕大多數人的意料之外,中營派出的十個人有七個命中紅心,且無一人脫靶;而陳文這邊則是四人命中紅心,還有兩個和靶子擦肩而過。
對此,陳文還是比較慶幸的,幸虧脫靶的人沒有太過離譜,以至於打中站在遠處負責數靶的小吏,否則他就要懷疑那個文不成武不就學醫把自己毒死的笑話中的人物是不是現在就在他的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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