夥計會送去。同時,陳文很無恥的告訴孫鈺,工錢他就不給了,剩下的邊腳料全歸你們,說完便不管孫鈺是否答應就一路揚長而去。
回到軍營,士兵們已經開始打飯了,陳文照舊在新來計程車兵詫異的目光下,和士兵們在一個鍋裡打飯、在一起吃飯。
吃過飯,他就把自己關在房間裡去撰寫軍法。
按道理,陳文完全可以也應該去使用現成的明軍軍法,只不過在他看來,明朝的軍法過於嚴苛,動輒削鼻、切耳、穿箭遊營,實在不利於建立軍人的榮譽感,而其管轄範圍也大的驚人,就連校場上發屁的音量過大都要看軍法官的心情好壞來決定生死,更是莫名其妙。
只不過,陳文根本不知道,明朝的武人其實還是比較慶幸其軍法的寬鬆,若是和秦漢之時相比,宋明的軍法還不如秦漢時的民法嚴厲,更別說和那時的動不動就夷族連坐的軍法相比了。
陳文想不起來從什麼地方看到過,說是軍人榮譽感的提升除了有助於提高其作戰能力、戰略移動速度和承受傷亡的程度,還可以降低軍隊擾民事件的發生。
當然,中國古代的統帥們有著其他辦法,比如身體力行和以著奪百姓一文即是死罪的嚴苛軍法,嶽飛不提,這個時代的張煌言就這樣做過。
史書上記載,張煌言治軍嚴整,於百姓秋毫不犯,早年在浙東時就如此。南京之戰時,為了確保全勝,鄭成功和張煌言分兵兩路,鄭成功圍攻南京,而張煌言率領浙軍進攻南京上游的府縣。行軍至蕪湖,「一兵買面價值四分,只給十文」,張煌言立斬之!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