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她卻沒有站到高處的勇氣,事實上,她是那麼的害怕別人的矚目,害怕別人的目光,那目光就像是一把又一把鋒利的劍,刺進她的身上,在這目光的刀光劍影中,秦了會覺得無所適從,手足無措。
她無助的站在人群湧動的校園裡,輕輕閉上雙眼。
當你沒有勇氣站在高處時,你應該如何找到一個人呢?
答案是,用心。
只要心中有信念,走遍千山萬水,也要來到你身邊。
“今天的演講比賽,好緊張。”
“看那男生好帥,好像和他說話。”
“老師你有病啊,留這麼長的論文,要死啊!”
……
嘈雜的聲音像海嘯般向她洶湧襲來,她用手按住自己的太陽穴,想要緩解一下自己的頭疼。
他不在這裡。
從聲音判斷,他並不在這裡,她順著聲音的方向繼續尋覓著。
“打怪啊!豬隊友!”
“好煩。”
……
秦了跟隨著聲音繼續尋覓著,在諾大的校園裡找到一個人,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她轉了轉,來到了男生宿舍的樓下。
一瞬間,她似乎心臟被緊緊地攢住了一般。
她看見了他,他正在男生宿舍樓下的凳子上,安靜的翻閱著一本書,直到現在她還能夠記住那本書的名字——《百年孤獨》。
陽光照射到他白淨的臉上,風輕輕吹動起他額前的劉海,他左耳的耳釘在陽光的照射下,發出耀眼的光芒,他修長的手指輕輕翻動著書頁,投入而專注。那畫面太美,她不忍心破壞,只是躲在樹後靜靜的看著他。
愛情,是一百年的孤獨。
她從兜裡掏出手機,輕輕按下快門,畫面定格,瞬間成為永恆。
那天、那個下午、那個男孩兒、手裡的那本書。
然後,秦了眼睜睜的看著一個女孩兒走向他,那個女孩兒很美,有著黑色長長的直髮,她穿著一跳象徵著純潔的白色連衣裙,就好像掉落人間的天使。
那一刻,秦了嫉妒了,她多麼希望衝過去弄清楚,那個女孩兒到底是誰,和他到底是什麼關係。可是她沒有,她連他的名字都不知道,又有什麼立場去參與他的生活呢。
她拿起自己的手機,看著剛才照的那張照片,如果被他發現了的話,他應該會告她侵權的吧?
秦了嘆了口氣,看著手機上的刪除鍵,遲遲卻按不下去。
於是,那天的日記有了這樣的內容:
“SIX是一個孤獨的人,有人陪伴著他一起孤獨,那人不是我。
我也是一個孤獨的人,我一看見他,就倍感孤獨。”
也許永遠做一個陌生人,會更好一些。
可是不甘心,但那又能怎麼樣呢?
他們註定是兩個不同世界的人,就算平行線偶然會交叉,但之後也會漸行漸遠,就算強求,也只是會帶來無盡的痛苦,與其這樣,那倒不如不要開始。
沒有開始,就永遠不會結束,也永遠不會難過了。
她似乎找到了自己在他生命中的位置,不過是一個陪他瘋了一場短暫狂歡的過客。也許連短暫狂歡都沒有,她苦笑。
她只要他每天的六點鐘就好。
六點鐘,那是她每天最快樂的時刻。
不知是不是老天爺在跟她開玩笑。那天那個拿走了一條中華煙的流氓又來了,而且身後還跟著好幾個人,這天,又是老闆上貨的日子。
原來,這個流氓看出秦了老實,便偷偷地踩點,掌握了老闆不在超市的日子,打算趁機再來作案,這次,他不光是拿走中華煙那麼簡單,他的目標是:錢匣子裡面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