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因為某種潛規則,還有一點點私心,以至於這筆錢現在還沒有給到他的手裡。 張楓也有點心虛,便問道:“真的有字據?” “這150萬你都會還給我?” 吳迪一看這件事有門路,連忙點頭:“當然!” “字據也可以按照導演你的想法來寫,只要能把這些錢借給我週轉一段時間,等我應付過去,就如數奉還。” 他還保證道:“導演別擔心,這部戲還有不少戲份都還沒有拍,我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等到殺青之前,我肯定都會還給你。” 張楓凝神靜思,好像確實有道理。 電影還沒拍完,吳迪他能跑到哪裡去? 再說,就算是他手裡攥著錢,不肯歸還,她也有很多辦法懲治他,畢竟電影的掌控權在她這裡。 只要他表現不好,她就可以在電影上做文章,不讓他好過。 實在不行,所有的戲份挑挑揀揀,一剪沒就是了! “不過,我還是很好奇,你要這筆錢,到底要幹什麼?” “就不能透露一點?” “是秘密?” 呵呵…… 不是吳迪他不說,也不是他口風緊,實在是這件事吧,說出來他怕把張楓嚇死。 要麼就是把他當成特大號的騙子,扭送警察叔叔。 “確實是個人隱私,不方便透露。” “張導,你看這樣處理可以嗎?” 吳迪已經把紙筆都拿出來了,一臉堆笑,只要能給錢,別說是一個字據了,就是讓他寫賣身契也可啊! 張楓又想了想,確定這件事她不能吃虧,這才拿起了筆。 沒錯! 當然是應該她來起草,至於吳迪,不過是能混個簽名的資格。 某某人向張楓借款150萬,半個月,張楓寫到這裡,又覺得不太嚴謹,團了團,扔到了一邊,又重新換了一張。 將那歸還日期,限定在十五天。 嗯嗯! 這還差不多。喜歡破產大明星()破產大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