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人手。
真是聰明又膽大包天的女人!
就是要這樣的女人,才有征服的價值!
才值得讓他認真去玩這櫥獵遊戲。
不管她怎麼逃,他一定會抓到她這隻逃走了多年的獵物。
這一夜,英雄冢徹底不眠。
所有人都被帶到巴信的面前,一一過目或驗身。
一直忙到天亮。
沒有找到刺客。
累了一夜又慌了一夜的客人終於能離開,姑娘們終於能回房休息。
巴信卻沒有半點睏意,他坐在桌邊,一邊喝酒,一邊讓大夫給他包紮傷口。
一夜未閤眼,他的眼睛卻比任何時候都犀亮和銳利,就像身處戰場,縱橫弛騁,不知疲憊,高度興奮,身上散發出來的那股子寒冽和專注,令他的侍衛們都暗暗心驚。
只是一個刺客罷了,又沒能重傷主子,主子為何如此興師動眾,執著不休?
以主子的性子,根本就不怕別人行刺。
在主子看來,有人行刺他就只是一場稍微有點刺激的遊戲罷了,可以讓他找點樂子,刺客若是被他抓到,定被他折磨致死,若是能逃走,主子也不會去追。
為何主子這一次卻是例外?
待主子的傷口包紮完畢,閒雜人等都離開後,一名心腹終於問巴信:“爺,您為何非要找到那名刺客?難道那名刺客有什麼特別麼?”
就在之前,主子又加派人手,全力調查昨夜那個將紅嬌打暈、與啞巴同伴突然消失的客人,主子似乎認為那名客人就是女扮男裝的刺客。
到底那名刺客是什麼來頭,能讓主子這麼上心?
巴信唇邊泛起少有的歡愉的笑意:“巴刀,你可還記得四年前,我在怒河北岸的森林裡抓到的那名女奸細?”
巴刀一聽,眼睛立刻睜大:“爺的意思是說,昨晚行刺你的刺客,就是那名逃走的女奸細?”
只是一個女奸細而已,又過了這麼久,他哪裡還會記得?
但聽到主子提起來,他對那個女奸細的印象與回憶就瞬間清晰和完整起來。
他發現自己居然記得那個女奸細的所有事情,尤其是她倔強的眼神與雙唇,如同手臂上的傷疤一樣清晰可見。
那麼倔強和頑固、怎麼折磨都不開口的女奸細,連他都是第一次見到啊。
“沒錯。”巴信得意的道,“我看到了她的臉,就是她沒錯。”
“巴刀,”他居然開心的笑,“你說,她突然出現在我的面前,這是不是緣分呢?”
巴刀的心裡立刻升起不妙的預感,主子的這種笑容,他已經很久沒看到過了。
如果主子的目的只是殺了那個女奸細,那他沒有什麼好擔心的,但如果主子的目的是征服那個女奸細,那問題……就大了。
因為,直覺告訴他,那個女奸細寧可死也絕對不會屈服,而主子非要征服她不可,一旦讓主子找到那個女奸細,必定會沒完沒了的糾纏下去……
主子可是最強的皇子,最強的王爺,最有力的皇權爭奪者啊,怎麼可以跟一個女奸細糾纏不休?
“爺,”他暗自揣摩著,小心翼翼的道,“她傷了您,咱們找到她後就殺了她吧?”
“殺了她?”巴信狠狠的笑,眼裡都是執著和火焰,“這豈不是便宜了她?我抓到她後一定要剝光她的衣服,惡狠狠的折磨她,玩弄她,讓她在我的身子底下哭泣和求饒,還要讓她沒有了我就活不下去,生生世世都只能成為我的玩物和奴隸……”
巴刀聽得大驚失色,主子居然連“生生世世”這種話都說出來了?
主子真的明白自己在說什麼嗎?
“巴刀,”巴信又在笑,“你一定沒有看到她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