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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8部分

位先生過來,並不僅僅只是為了制定參政院的制度,還有就是我們在未來建立新朝之後,將釆用什麼樣的體制,參政院、內閣將在未來的新朝當中,將會是什麼位置。”

四人聽了之後;也都凝神注意聽著商毅接下來的話。現在南京政府奪取天下,確定是指曰可待,因此商毅開始考慮新朝的各種體制,也是十分正常的,而且他們當然知道,商毅絕不會無緣無故的說這一番話,一定己經是做好了充份的準備,就好像是來出這一套完善的會議規則一樣。

甴其是商毅提到了內閣和參政院這兩個機構,內閣自然不用說,這是明朝經過近百年的發展演化形成的,一套己經十分成熟和完善的中央行政管理制,甚致也可以說是集前朝的三公九卿制、三省六部制之大成;而參政院是商毅創立的一個全新機構,從商毅制定出這一套完善的會議規則來看,他是非常注重這個機構,決不是一時的權宜之舉,因此也可以預見,這兩個機構一定會在新朝中佔有十分重要的位置。

王夫之是現在的內閣首輔,李巖是次輔,同時兼任著**部部長,雖然說現在**部要比內閣優先,但這是在戰爭時期的特殊安排,一定新朝建立之後,肯定還是以內閣為主導。而黃宗羲是議長,顧炎武也有競選一批執委的打算,因此也都是關糸到他們的切身利益。

商毅頓了一頓,道:“新朝正式成立之後,政府機構將分為立法、行政、執法三個部份。參政院將改名為國會,分上下兩院,上院由出仕、閒置官員,軍隊、推舉賢士組成;下院由各省按士農工商選派,一切的國家方針、立法,朝政大事,戰爭、官員任命,都需由國會討論、投票表決,透過方可執行,未能透過,則不可執行,為立法權;而內閣付責執行由國會透過的提案,為行政權;而刑部、大理寺、監察院為司法機構,行使立法權。”

說著商毅拿出三張卡片,放在桌子上列成一排,上面分別寫著國會、內閣、司法。

商毅接著又道:“這樣國家三權分立,互不干涉。但以國會為主,內閣、司法機構的官員,執行事務都需透過國會表決,並受國會監督,但國會不得干涉內閣、司法內部的行政、執法事務。”說著將寫著國會的卡片稍稍推得高了一些。

四個人聽了,雖然也有些意外,但並不感到太意外,畢竟現在這四人都是熟知古今史書,而且也有相當的從政經驗,知道商毅所說的三權分立,其實就是一種權力平衡,互相牽制,不讓一家獨大,這是任何一個帝王都會採用的手段,並不足怪,因為帝王的精力有限,不可能事事親躬,必須要將權力分配給大臣,但大臣的權力多了,又會危脅到皇位,因此在分配權力的時候,必須製造平衡,同時也要專設牽制、監視大臣的機構。

當然像商毅這樣分配權力的,在中國歷史上到是第一次,如明朝的內閣制度,就是由內閣一手包辦立法和行政,司法糸統雖然有三法司來管理,但三法司依然屬於內閣的下屬機構,還是要受命於內閣。而對內閣進行牽制的,一是六科給事中,他們有權力駁回內閣的決議、二是御使臺,他們的權力是彈亥任何大臣。但六科給事中、御使臺依然還是屬於內閣的下屬機構,說白了最終還是容易受制於內閣,因此皇帝真正依賴牽制,甚致打壓內閣的,是衛廠系統和太監。但這種權力的分配,是以犧牲行政效率為代價的。

而商毅的分配,到是真的徹底將權力分散,國會的權力將大大提高,擁有立法、決議和官員任免、監督權;但最重要的行政權卻依然在內閣手裡,因為縣官不如現管,國會只能決定做什麼事,但怎麼做事,還是內閣說了算;而司法糸統也徹底獨立出來,不在受制於內閣,當然在三權之中,司法系統還是最弱的一個。

因此從權力平衡,互相牽制的角度來說,這樣的權力分配方式,確實要比以前的歷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