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一紅傾城(4)
炎櫻則在散會前才發了一次言,然而十分中肯:“張小姐寫小說很辛苦,所以有這點成功是應該的。她的作品像一條流水,是無可分的,應該從整個來看,不過讀的人是一勺一勺地吸收而已。她寫作前總要想二三天,寫一篇有時要三個星期才能完成。”
九月《傳奇》再版,這次的封面是炎櫻設計的,像古綢緞上盤了深色雲頭,又像黑壓壓湧起了一個潮頭,輕輕落下許多嘈切嘁嚓的浪花。細看卻是小的玉連環,有的三三兩兩勾搭住了,解不開;有的單獨像月亮,自歸自圓了;有的兩個在一起,只淡淡地挨著一點。炎櫻只打了草稿,張愛玲一筆一筆地臨摹著——同在香港時剛剛相反,那時是張愛玲畫圖,炎櫻著色。
而張愛玲那句惹了半世議論的名言“出名要趁早”,也便是寫在《傳奇再版序》裡——這話後來不知被多少人引用過,被多少人批判過,被多少人質疑過,又被多少人當做座右銘或者墓誌銘……這些,大概是張愛玲寫這篇序時沒有想到的吧?
“以前我一直這樣想著:等我的書出版了,我要走到每一個報攤上去看看,我要我最喜歡的藍綠的封面給報攤子上開一扇夜空的小窗戶,人們可以在視窗看月亮,看熱鬧。我要問報販,裝出不相干的樣子:‘銷路還好嗎?——太貴了,這麼貴,真還有人買嗎?’呵,出名要趁早呀!來得太晚的話,快樂也不那麼痛快。最初在校刊上登兩篇文章,也是發了瘋似地高興著,自己讀了一遍又一遍,每一次都像是第一次見到。就現在已經沒那麼容易興奮了。所以更加要催:快,快,遲了來不及了,來不及了!
個人即使等得及,時代是倉促的,已經在破壞中,還有更大的破壞要來。有一天我們的文明,不論是昇華還是浮華,都要成為過去。如果我最常用的字是‘荒涼’,那是因為思想背景裡有這惘惘的威脅。”
“炎櫻只打了草稿。為那強有力的美麗的圖案所震懾,我心甘情願地像描紅一樣地一筆一筆臨摹了一遍。生命也是這樣的罷——它有它的圖案,我們惟有臨摹。所以西洋有這句話:‘讓生命來到你這裡。’這樣的屈服,不像我的小說裡的人物的那種不明不白,猥瑣,難堪,失面子的屈服,然而到底還是悽哀的。”
“出名要趁早呀!來得太晚的話,快樂也不那麼痛快。”
“快,快,遲了來不及了,來不及了!”
其實這樣的想法,這樣的句子,在張愛玲的散文和小說裡比比皆是,她的思想背景裡總是有這樣“惘惘的威脅”,總是覺得來不及,生平第一首古體詩就寫著“聲如羯鼓催花發,帶雨蓮開第一枝。”也是倉促的語氣。
小時候守歲,叮囑老用人記得叫她起來,然而醒的時候“年”已經過了,她便一直哭一直哭,穿鞋的時候哭得尤其厲害——因為穿上新鞋子也趕不上了。
來不及了,遲了就來不及了!要快!再快!
“一面在畫,一面我就知道不久我會失去那點能力。從這裡我得到了教訓——老教訓,想做什麼,立刻去做,都許來不及了。‘人’是最拿不準的東西。”
“在炮火下我看完了《官場現形記》……一面看,一面擔心能夠不能夠容我看完。字印得極小,光線又不充足,但是,一個炸彈下來,還要眼睛做什麼呢?——‘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張愛玲:《燼餘錄》) 。。
第十章 一紅傾城(5)
“這一切,在著的時候也不曾為我所有,可是眼看它毀壞,還是難過的——對於千千萬萬的城裡人,別的也沒有什麼了呀!一隻鍾滴答滴答,越走越響。將來也許整個的地面上見不到一隻時辰鍾。夜晚投宿到荒村,如果忽然聽見鐘擺的滴答,那一定又驚又喜——文明的節拍!文明的日子是一分一秒劃分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