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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部分

情況。

果不其然,宋科嗯了一聲,“續約的事情我瞭解。不過我要說那個不想續約的理由太爛了,現在唱片業簽約價是直線跳水,王緋那價碼以後沒人拿的到了。現在還照著以前的行情談,不是沒誠意,意圖太明顯了。好在那幫人也不是很重視她,倒也無所謂。他們喜歡流行樂,要培養明星,苓花不是他們的菜。”

趙丹峰穿著衣服,“她不是喜歡唱流行歌嗎,但她那嗓子,唱柔情的不是涓涓溪水,是滾滾黃河。唱快節奏的,我沒聽過。我那時候就想著給她找個伴,做個組合,綜合一下,也許不錯。”

“組合!”宋科並不疑惑,只是驚訝。國內樂壇組合也很常見,不過就沒幾個出名的,苓花好歹是上過春晚的,俗話說靠一首歌吃遍天。這樣的歌手多了去了,不都混的蠻好的,宋科是有信心延續這一偉大傳統。搞個組合,那不就是自毀長城嗎,一分錢兩個人分,這小子腦袋怎麼長的,燒糊塗了吧。

“別一驚一乍的。”趙丹峰繫好釦子,拿起電話放在耳邊,“今天我會先考察一下,過年你忙完專輯的事情,來白雲,咱們詳談。”

“行。”宋科也沒多問,沒意義。

趙丹峰敲了敲冉秋月的門,“走,咱們今天一路向西。”

說起來趙丹峰上輩子沒去過夜總會,夜總會流行的年代,趙丹峰年紀還不大。還有著純情小男孩的矜持,而且也消費不起。後來夜總會不流行了,開始變身高檔會所,趙丹峰就更沒機會涉足。這輩子倒是機會很多,有個夜總會小開的同學,真是去過不少次。之後應酬什麼的,也去過。

不過那都是北派風格的,趙丹峰今天是見識了一下南派風格的夜總會。三人去的時間稍顯有那麼一點點晚,以至於沒什麼好位置。助理還有些不好意思,趙丹峰不在乎,“我是來辦事的。”

有屁事能辦,兩人心裡都飄過這麼一句話。

磕著松子,趙丹峰看著不遠處臺上的文藝表演,說實話,檔次還行。起碼沒有故意賣弄那什麼,歌手水平也在水準之上,雖然喜劇小品有那麼點葷段子的情況,太常見了,可以理解。總體來說,對得起消費。

因為帶著個漂亮女伴,而且也沒主動要陪酒,趙丹峰倒是挺清淨。助理也不敢主動給趙丹峰找啊,這事兒他自己不開口,兩人還沒熟到那程度。

趙丹峰指了指剛上臺的男歌手,問著冉秋月,“覺得他唱的怎麼樣?”

“普通話說不好。”冉秋月簡潔的說著,惹的趙丹峰哈哈大笑,招呼著服務生,“一會他唱完了,請他來喝一杯。”

服務生職業性的點點頭,心裡噁心壞了,我說怎麼不找陪酒呢,原來好這口啊。

第五百五十五章晚娘悄然而至

曾義從老家來到鵬城還不到一年時間,作為一個滿打滿算還不到二十歲的年輕小夥子,卻是有著與年齡不符的沉穩。要不也不會在這個年紀就坐上歌舞總監的位置,雖然老闆是自己朋友。所以唱完歌之後聽到服務生說有老闆請自己喝酒,愣了愣,並沒有反感立刻拒絕,而是問了句,“漂亮嗎?”

這麼問自然是有原因的,有老闆請歌手喝酒,要麼給小費以資鼓勵,這事兒太常見。不過曾義自己遇到的並不多,一來曾義最近剛當上金色時代的歌舞總監。簡單說就是從幕前開始向幕後轉變,二是自己長的也不算特別帥,給自己小費的人並不多,有也是女的。給小費,請喝酒,那一般都是美女才有的待遇。

“男的。”服務生跟便秘一樣看著曾義,曾義也是愣了半響,順著服務生手指的方向看過去,正好看到趙丹峰。

這人有些面熟啊,曾義有些想不起來這張面孔在哪看到過,雖然很確定自己一定在哪見過。夜總會燈光有些昏暗,但曾義相信自己的記憶,那可是能背出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