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的酋長甚至跟著他們到了大明帝國興建的金山城,在那裡參觀天朝的戰艦,觀賞天朝的武器演練,品嚐天朝的美食,購買各種精美的商品,玩的不亦樂乎,玩的流連忘返。
趙明鋒也慢慢習慣了這種生活,他甚至感覺自己已經化身為一個印第安戰士,在風中賓士,在風中飛舞,感受著風一樣的速度,傾聽著風的輕訴。
這也從側面印證了,遠離文明,在這片廣袤的大陸生活久了,真的會變成印第安人。
這不,前面突然出現一群野牛,趙明鋒立即帶著所有人打馬衝上去,追的野牛瘋狂奔逃,隨後,他們紛紛舉起長矛,用盡全身力氣,投向落單的野牛。
”刷刷刷“一陣矛影飛過,幾頭野牛應聲倒地,都不用他吩咐,印第安戰士紛紛分身下馬,抽出特製的小刀,將野牛摁住,刷刷幾刀結束了它們的生命,隨後便開始熟練的拆分起骨肉毛皮來。
野牛,在這個時候是北美大草原上隨處可見的一種動物,也是印第安人的主要食物。
據後世的統計,北美大草原上的野牛一度超過了五千萬頭,簡直氾濫成災,而這個時候,整個北美大陸的印第安人還不到一千萬,所以,光是吃野牛,他們都不會餓到。
這個野牛的數量並未誇張,據史料記載,為了消滅印第安部落,斷絕他們的主要食物,美軍從1800年開始獵殺野牛,到1890年,總計獵殺了將近六千萬頭野牛,北美大草原上野牛數量之恐怖,可見一斑。
第十八卷 第六十六章 風之語者,天朝傳說(中)
後世曾有一個印第安人博物館長說:野牛就是帶著蹄子的冰箱,可見,野牛在印第安人生活中所佔的份量。
野牛,在遭歐陸殖民者和美軍獵殺之前,是印第安人生活物資的主要來源,印第安部落可以利用野牛身體的各個部分來做他們的食物、衣服、盾、武器,甚至是膠水。
印第安戰士對野牛的拆解自然早已到了爐火純青的地步,很快,他們便將一頭頭野牛拆分成一塊一塊,骨頭皮毛也已經拆分成一團一團,所有人一分,很快就回到了馬背上。
這裡並沒有河流,自然是沒辦法做飯的,不過,他們向前奔行了一陣,很快就看到了一條小河,小河旁邊還有一片不小的樹林。
天色將暗,看樣子今天只能在這裡住下了,趙明鋒一身令下,眾人很快便策馬賓士到小樹林和小河的交接處。
來到這裡,所有人紛紛翻身下馬,西雅圖部落的戰士和錦衣衛高手一起忙碌起來,準備做一頓豐盛的野牛宴。
西雅圖部落的戰士準備做的是烤牛肉,這是他們在外野營是經常做的美食。
所謂的烤牛肉自然不是後世夜宵攤上那種細細的牛肉串,這會兒可沒鐵籤子那玩意。
他們分工很明確,一部分人拿著牛肉、牛骨頭等到小河中去清洗;
一部分人則坐在草地上加工清洗好的牛肉,大致就是將大腿部分最鮮嫩的牛肉割成大約三指寬半指厚的薄長條狀;
還有一部分人則進入樹林撿乾柴,削樹枝,忙的不亦樂乎。
很快,肉片割好了,乾柴和樹枝也堆了一大堆,他們便聚集到一起,將牛肉串在去皮削尖的樹枝上。
肉片穿好,便有人開始生火了,原本這個環節是很費時間的,因為在野外沒有火種,他們必須鑽木取火。
這會兒就沒那麼麻煩了,他們身上就帶有大明最新式的煤油打火機,隨便往哪裡刮擦一下火苗就出來了,方便的很。
樹枝點著之後,便有很多人手持一把把的肉串在火上烤,有些人則掏出鹽粒和類似孜然又或黑胡椒的乾粉往肉串上撒,很快,臨時營地便充滿了烤肉的香味,令人垂涎欲滴。
隨行的錦衣衛做的是牛肉骨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