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說讓他休息一天呢,他也得聽我的才成啊……反正是見好,他自己說體溫正常了……不是,難道我還得厚著臉皮給人家試體溫啊,你快饒了我吧……哎呦,你快掛了吧,沈總招呼我呢。”
程凱被盤問一圈,最後不耐煩的掛了電話,方童也沒心思琢磨吃早點的事了,徑直去上班。在電梯裡她碰到朱秀秀,見面就向她抱怨瘋漲的物價,方童也懶得聽,哼哈的應付著。直到朱秀秀開始吐苦水說房東又要給她增加租金時,方童一激靈,猛然想起自從和喬森分手自己獨住後,都半年多了,還從沒交過房租呢。
以前這些事都是喬森在打理的,喬森做事是典型的德國人風範,一板一眼,一丁一卯。他的習慣是每年的十二月和六月,向房東的賬戶內轉入接下來半年的租金,期間還要給房東打兩次電話,一是確認轉賬收到,二是看看房東有沒有什麼別的想法,比如短期內會不會賣房或者停止出租,他必須做到心中有數,決不允許倉促和被動的情況發生。
相比之下,方童就屬於那種兵來將擋水來土掩的性格,不是事到臨頭,她一般很少規劃將來。方童想起有一次該繳租金的時候,恰逢喬森出差,她就領命代為處理,貌似手機裡存過房東的電話。她從電話本里調出號碼打過去,房東是一個來北京打拼了幾十年的上海人,口音很濃,方童跟她說了半天,才勉強聽懂人家的意思,原來兩個月前,喬森已經全款把房子買下了。
這套房子雖說不是地處市中心的繁華地段,但也不算偏遠,況且樓盤較新,總的算下來,市值怎麼也得在三百萬左右。喬森與方童戀愛時,最大的心願就是買一棟房子,讓方童安心的住著,可惜等到他們分手,也沒有實現。方童其實從來也沒有過這種奢求,喬森收入是不少,可房子的租金加上他們兩人日常的開銷,已經佔去很大比例。
那時方童剛入職,在MAXAIR的薪水還很少,喬森不但不讓方童把她的錢拿出來當生活費,而且還偶爾的給她零用錢。方童對於自己比較吝嗇,但對喬森卻絕不含糊,她敢用半個月甚至一個月的收入給喬森買一件衣服,也敢花上千元買一瓶喬森喜歡的紅酒哄他開心。在他們分手前半年,喬森有一次帶方童去吃大餐,方童疑惑不解的問他要慶祝什麼,喬森興奮的回答:“慶祝咱們的積蓄達到一百萬了,童童,我會努力讓你早一點兒住進自己的房子裡。”
方童下班後的第一件事就是給喬森打電話,喬森聽到她問起房子的事,馬上說:“童童,我們見面聊好嗎?”
他們定在酒吧碰頭,是喬森經常去的一家,方童以前也陪他來過,裡面有一個頭發金黃的男歌者,會唱很好聽的美國鄉村民謠。他們分開以後,方童就沒再去過任何酒吧,最大的消遣就是跟著程凱到餐廳吃個飯什麼的。酒吧離瑞克萊不遠,方童覺得路上難免堵車,還不如走過去,她一天也沒見到沈安沉,偏偏的,就在去酒吧的路上遇到了。
他的車在方童身邊停下,方童正腳步匆匆的低頭前行,沈安沉喊了一聲“方童”,她才反應過來,綻開笑容叫“沈總”。
“你去哪裡?怎麼不開車呢?上來吧,我送你。”沈安沉從裡面推開副駕駛側的車門。
方童連忙擺手:“不用不用,很近的,我鍛鍊鍛鍊,您怎麼樣了?看起來好像精神多了。”
“沒事了,昨天謝謝你,否則不會好得這麼快,上車吧,很近也可以送你的。”
“真的不用啦,路也不好走……”方童拒絕的話還沒說完,另一輛車就停在了沈安沉後面,喬森輕快的從裡面跳出來。
沈安沉沒下車,透過車窗和喬森問好,喬森禮貌的衝著沈安沉點頭,然後問方童:“怎麼沒把車開出來?要走過去嗎?酒吧到這裡也不算近呢。”
方童看了沈安沉一眼:“沒有,走過去挺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