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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刷的精美雜誌,上面有一整幅他的照片,他說他最喜歡的運動是高爾夫球,所以他每年都有兩個星期專程去雲南,只因為到那裡可以安靜地打球。

假如你是我,你會怨恨自己當初瞎了眼嗎?家明有什麼好?為什麼當時偏偏要選擇他?就因為他是北京的孩子?他說一口好聽的普通話?他的父母同意給我們提供一套兩居室的房子?還有他在一個外企上班,蒸蒸日上朝氣蓬勃?和家明比起來,李樹當時有什麼呢?一個外省青年,在北京居無定所,長年混在中關村一些破公司,今天推銷打字機,明天倒騰防毒軟體,沒有保險沒有養老,什麼都沒有!那個時候,家明常常帶我去吃西餐,莫斯科餐廳、硬石、紅橋,有名的沒名的,我們都去過,我們吃三成熟的牛肉,喝一點點葡萄酒,漂亮的餐具漿得很硬的檯布,我喜歡那種感覺,家明對我說他會讓我一輩子按照我喜歡的方式生活,他會每個週末送我玫瑰花,他會對我好,一生一世。李樹是家明的同班同學,實際上我是先認識李樹的,我們有一搭沒一搭地在一起混了一段時間,他從來沒有說過他喜歡我,在我印象裡他也沒有送過任何禮物給我,我們即使在一起吃飯,也是吃點滷煮火燒蘭州拉麵,後來好像是我25歲生日,幾個朋友說要開一個PARTY,李樹帶著家明來了,送了一大束玫瑰花,花是家明拿著的,我接過花的時候,看見花後面的臉——略有一點羞澀但很真誠。然後我們就都認識了,我們三個經常在一起,有的時候會叫上我的女朋友李蕁。我想是李蕁影響了我的選擇,她長著一臉的小雀斑,個子比我要矮半頭,經常把自己化妝得像不畏嚴寒的國光蘋果,我知道她喜歡家明,她在離上海還有十萬八千里的一個縣城長大,但是她喜歡說自己是上海姑娘,她怎麼會是上海姑娘?她要是上海姑娘,我就應該算是北京的,因為我們家在河北,離北京就一站火車!

不說那些陳芝麻爛穀子了,反正我最後選擇了家明,我們去巴黎婚紗挑選了一組價值8800元的世紀婚紗,我們的婚禮在貴賓樓舉行,我的父親母親攜哥哥姐姐從老家專程趕來,在我的婚禮上,他們喜極而泣。在我結婚以後,李樹就失蹤了,他再也不和我們聯絡,李蕁也不太搭理我們。不搭理就不搭理吧,那些日子,每天晚上我拉上佈滿卡通的碎花窗簾,心中充滿幸福的感覺——就在我們周圍有多少人沒有自己的房子?他們住在租來的平房或者借來的筒子樓裡。

電話是李蕁打來的,她自從和李樹聯絡上以後,就喜歡給我打電話,告訴我關於李樹的最新訊息,這次也是一樣,她跟我說:“李樹剛剛買了豪——宅。”她故意把“豪”字的發音拖出一里地去,以表示隆重。我沒有作聲,我說什麼?說什麼都畫蛇添足!

“他邀請我們去做客,叫上你老公,帶上你孩子,你說哪天有空?他下週要去巴黎。”

“那就等他從巴黎回來吧。”去巴黎有什麼了不起?

“別別,那就沒譜了,他從巴黎直接去美國,你將就一下,這個週末行不行?”

“我跟家明商量一下。”

“你們家的事情還不都是你做主?你是怕家明吃醋吧?不至於的,那麼多年了,再說家明是個大度的人,他不是從李樹手裡接管的你嗎?當年他有這個心胸,現在難道還會在乎你去前男友家做客嗎?”

我鄭重警告李蕁:“玩笑歸玩笑,再這麼胡說八道別怪我翻臉。我什麼時候是李樹的女朋友?再這麼說我可要告你誹謗罪!”

“誹謗?我的好妹妹,現在說你是李樹的前女朋友,那是抬舉你!”

李樹,當年那個略帶憂鬱的外省青年,他曾經是我的男朋友嗎?我居然在我35歲的高齡開始想這個問題——當年家明幾乎沒有把他放在眼裡,誰會把他放在眼裡!我只記得在我決定結婚以前,李蕁跟我說:你總得跟李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