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明皇雜錄》中記載,衛尉少卿王準,是御史大夫、京兆尹王的兒子,因為擅長鬥雞而在宮城裡供職,深得玄宗皇上的寵信。
王準恃寵而驕,誰也不放在眼裡,連宰相李林甫的兒子也常常要受他的欺負。
有一次王準到駙馬王繇的府上去做客。王繇是玄宗的長女永穆公主的夫婿,聽說王準光臨,親自跑出來,恭恭敬敬地迎接客人。哪知道這個紈絝子弟竟然拿主人開起心來,用彈子打落王繇的頭巾,奪下他的玉巾取樂。
眼見自己的夫婿受此大辱,永穆公主卻敢怒不敢言,依然強作歡笑,親自出來安排酒筵款待他。
事後,那位飽受羞辱的駙馬無奈地說:“得罪了皇上不可怕,可怕的是得罪了這位王七郎!咱的性命可是攥在他的手心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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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喜好鬥雞,一個重要原因可能是他的屬相為雞。《新唐書·五行志》中記載:
雞,酉屬,帝生之歲也;鬥者,兵象。近雞禍也。
照這種說法,李隆基沉迷於鬥雞,這本身便是後來“安史之亂”的一個禍端和預兆。此說有趣,想來倒也貼切。
上有所好下必效之。玄宗時代,滿朝皇親權貴們爭相玩起鬥雞,這種風氣迅速漫延到民間,到天寶年間達到高潮。
其時鬥雞已經成為整個社會的一種時尚,舉國上下都像發了瘋一樣,無論尊卑貴賤都要給自己弄一隻鬥雞玩玩。稍稍像點樣的雄雞都被人收去養起來,鬥雞的價錢自然不斷高漲。普通百姓買不起鬥雞,就有人用木頭雕成一隻鬥雞,抱在懷裡四處走,聊以自慰。
鬥雞成風,各地便開闢了許多鬥雞場,一般多選高敞空闊之地,為的是能容納更多的觀眾。
關於玄宗時代鬥雞的盛行,一篇唐代傳奇小說中描述得最為詳盡。
由陳鴻所寫的這一篇《東城老父傳》中記載:喜好鬥雞的唐玄宗專門設立一處“雞坊”,裡面有各地挑選出來的一千餘隻雄健的公雞,又從軍中選出五百名小兒派到雞坊裡去,負責餵養和訓練這些鬥雞。
玄宗皇上時時惦記著自己的那些鬥雞,有一次出行,看到路邊一個小男孩子在擺弄一隻木雞,那小兒相貌不凡,很有靈氣,玄宗就把他召入雞坊中去馴雞。
這個小男孩名叫賈昌,年紀不大,天生就熟知雞的習性,什麼時候雞要吃米,什麼時候雞要喝水,哪隻雞英武,哪隻雞怯懦,他都清清楚楚,瞭然在心。而雞坊裡的鬥雞也似乎都與他心性相通,在他面前格外馴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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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冠芥羽鬥雞狂(3)
玄宗很賞識賈昌的才幹,讓他做了五百小兒的頭領。開元十三年,玄宗到東嶽泰山封禪時,破例讓只有十三歲的賈昌帶著三百隻鬥雞隨駕。
當時,每到節慶之日必有鬥雞。到了這種場合,年少的賈昌便頭戴華冠,身穿錦繡衣褲,手持拂塵鈴鐺,指揮鬥雞表演。手下的那些鬥雞們在他的號令之下英勇向前,鬥得煞是好看,著實讓賈昌在皇上和臣子們面前出盡了風頭。
賈昌深得玄宗的讚許,玄宗對他的賞賜也非常豐厚,他被人們稱為“神雞童”,名揚天下。
看見賈昌如此風光,當時的人們感嘆:“生兒不用識文字,鬥雞走馬勝讀書。賈家小兒年十三,富貴榮華代不如。”
安史之亂中,叛軍攻佔洛陽和長安之後,安祿山曾經懸賞千金,四處尋找賈昌,原來這位胖大的節度使也是一個鬥雞迷。而此時的賈昌已經改名換姓,遁入空門,遠離了俗世。
社會上參與鬥雞的人多了,鬥雞和與它相關的環節也就變成謀利的營生。比如用鬥雞賭博,比如飼養鬥雞、訓練鬥雞、倒賣鬥雞等等。鬥雞已經不單單是一種消遣的玩意兒了,有人因此傾家蕩產、身敗名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