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手,我要趕著招待我尊貴的客人!
那兩位前來報信的牧民已經端坐在蒙古包裡,一邊慢慢享用主人奉上的奶茶糕點,一邊心安理得地坐等主人殺羊待客。
在女主人的監督之下,我只得翻進羊圈抓出一隻5歲的羊(可以透過羊的牙齒來辨別羊的年齡,牙齒的顆數就是它年齡)。女主人告訴我,羊的壽命一般只有8年,也就是說只能活8歲。8歲的羊是老羊,它的肉很難煮爛,也嚼不動;2歲的羊最好吃,1歲之內的叫羔羊,其肉鮮羊香嫩……說到羊肉的吃法,女主人兩眼放光,神采飛揚,在邊上得意洋洋地向我賣弄相關的知識。油燈光下,她的面目說不出的猙獰,讓我莫名地憎惡——其實草原人不吃肉也不行,因為冬天的草原特別寒冷,人要是一天不吃肉的話,就無法攝取足夠的熱量,從而無法與嚴寒抗衡,情況惡劣的甚至會被活活凍死……
在女主人的循循善誘之下,我學著牧民的樣子,把羊翻了個仰面朝天,左手抓住羊的前蹄,並用臀部把它牢牢壓在地面上;然後用腿壓住羊後腿,右手執刀,朝著羊胸的心臟部位劃去。做完開膛破腹工作,迅速將手插進羊心,用力一拱,可以摸到兩根管狀物:一根食管,一根氣管。手裡使勁,將氣管生生揪斷,這樣就可以把羊殺死。如果是山羊,面臨宰割它會哞哞叫個不停,讓人心煩意亂;綿羊則是一聲不吭的。我殺的正是綿羊(在呼倫貝爾草原上,布力亞特人喜歡吃綿羊肉,很少吃山羊肉,因為他們一致認為山羊太羶,有騷味),它默然無語,對命運如此安排毫無意見,似乎已經參透生亦何歡、死亦何悲的真諦。可是,當我手指罪惡地插進它心臟的那一剎那,它的眼裡分明流露出痛苦之色,並且很留戀地朝這個世界瞥了最後一眼……
那一刻,我的心裡似乎被什麼東西猛烈地撞擊了一下,整個人都顫抖起來。我扔下兀自抽搐的綿羊,不顧女主人的質問眼神,跑到角落裡劇烈地嘔吐。
等到吐完,我幾乎把胃全部掏空了。女主人不屑地問我:你為什麼吐?見不得血腥?像你這麼膽小,在草原上會寸步難行的——草原屬於強者,只有勇敢的人才能去征服她。
我自然不屑置辯,只冷冷地說道:哦,我把肚子給清空一下,一會兒可以多吃兩塊羊肉。
酒席置妥之後,我果然風捲殘雲,吃得比誰都兇猛。我也不去和牧民推杯換盞,獨自坐在角落,抱著烤得冒油的羊腿,啃得天昏地暗刀光劍影。我在心裡說:羊啊羊,冤有頭債有主,今天可不是我老滅成心跟你過不去;至於我吃得比誰都帶勁兒,你也別見怪,既然大家都在吃,你給誰不是吃呢……
不錯,我只是一個俗人,七情六慾,一樣不少,在十丈軟紅中碰得頭破血流也要爭取自己所要,顯然屬於紅男綠女中的一員,跟那些吃齋唸佛的善男信女是絲毫無緣的。
所以,我需要多吃羊肉,來抵抗這人世間的嚴寒,去尋找這人世間的至愛……
結束了為期一天的放羊生涯,我和黃毛丫頭又踏上流浪的征途。我們相依為命,有人吃香的,就有狗喝辣的,總之,我和黃毛丫頭的感情一日千里。可惜她是一條狗,又可惜我心中已經有了桃花,如果她是一個女人,而命運又沒安排我邂逅桃花,那麼完全有可能我會娶黃毛丫頭為妻。
由於有了給人放羊的經驗,因此沒過幾天,我就重新獲得一份給人放牛的工作。
蒙古草原的地名有些又長又拗口,很是難記,有些地方我至今也搞不清楚它叫什麼名字。我為他放牛的那家牧民,我只知道是在小興安嶺附近的牧民區,也只記得男主人名叫桑巴。
桑巴家裡有一百餘頭奶牛。在正式放牧的頭天,他讓我先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