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012章 相見眼紅

就出入期間,少不得被人指指點點傳到御史耳朵裡,那就少不得潑墨渲染了。 再者明朝禁止官員超標準住宿。《大明律·兵律五·郵驛》規定:“凡公差人員,出外幹辦公事,佔宿驛舍正廳上房者,笞五十。”這就是說,如果外省官員進京時貪圖居住舒適,住在旅館上房,被發現後,會被打50大板。 客棧住不起亦不便,或可住同鄉會館? 也是在給御史送彈劾的“子彈”。畢竟,明朝從朱元璋開始,就極力防止官員拉幫結派、互相勾結。外省官員千里迢迢奔赴京師,已經很不容易了,何必住在會館裡擔驚受怕,給自己找罪? 所以為了節省和避嫌,多選擇寺廟。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