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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兩人站得很近,感覺卻十分遙遠,恨和愛交織糾纏得難分難捨。

那電話聲停了一會兒,再度響起,似乎要跟他比毅力,非達目的不擇手段似的,堅持響過十幾二十下,還不肯放棄,擾得人分外地心慌意亂。

樓琳實在受不了,向前跨出一大步,孟師堯不僅沒有讓開的意思,還順勢擒住她的臂膀,令她動彈不得。

“拿去。”樓琳把那印有“嵐”字的手絹擲給他,趁他鬆手時,趕緊跑過去抓起話筒,就那麼巧得氣人,電話剛剛好斷了。“這條手帕是什麼意思?。他問。”我正在等著你給我答案。“樓琳努力壓抑著煩躁的情緒,”你眾多女友中,有個叫嵐的小姐?“

經她一提,孟師堯才注意到手絹上用紅色絲線繡著細細瘦瘦的字。

是張曉嵐。該死的女人,她想幹什麼?!

愧疚加上憤怒,將他堵得啞口無言。

“她也是過去式?”樓琳明知故問。“我早告訴過你,不要對我好,不要寵溺我,不要讓我愛上你,你偏不聽,這下可好了,我開始嫉妒,開始自私,開始變得面目可憎,而你卻依然故我,你說我們這婚姻還有未來嗎?”

“我可以解釋。”

“不必。”樓琳展現她寬宏的心胸道:“我先回臺中,等你準備好,也決定好了,再來找我,無論是分是合,我都將全力配合。”

多麼難得的女人,孟師堯發現他每隔一段時間就必須對她另眼相看一次。

“我說過了——”

“不要只是說,我期待你具體行動,揮劍斬情絲,即使你有萬般的不捨。”誰說她口拙,不夠牙尖嘴利?瞧幾句話就定了他的罪,孟師堯自認理虧,也不再辯解。

“我送你回去。”

“我可以自己開車。”那部跑車很令她心儀,在離婚前,她還不打算還給他。

“我不放心。”他總是動不動就流露他獨斷、固執的性格。

在這方面,樓琳就堅持不過他了。

回到臺中,天色已晚,樓琳希望他早早回去,讓彼此都冷靜下來,好好想想往後的路該怎麼走。

“我先去幫你買點東西。”

一個小時後,她被迫遷出那棟小公寓,搬進經國大道旁一間價格高昂,防護嚴謹的大廈十一樓。

五十坪寬,共三房兩廳,所有家當,包括停車位一應俱全。

根據孟師堯的說法,她住在這裡,他比較放心,考慮的重點,仍是他自己。

將一切全部安頓打理好,已近午夜。完了,看來他今晚是走不了了。

“要我留下嗎?”他客氣地問。

如果不去計較他背地裡可能的不軌行為,像這麼優質的老公實在已經不太多見了。

興許是盛怒未消,一向不是那麼小心小眼的她,居然負氣地要他即刻離去。

待孟師堯果真說走就走,她又懊悔不巳,開始胡思亂想,揣測是否另有香巢,等著他前去幽會,她整個晚上輾轉反側,哭得又餓又累。

第二天,快到中午時,孟師禹帶來了堆積如山的吃食,將整個超大型冰箱塞得幾乎滿爆。

“大哥說,你不會下廚,一日三餐都外食,恐怕會營養不良,特定命令我充當免費快遞小妹,幫他送愛心到臺中,敬請務必笑納。”

除此之外,孟師堯還幫她辦了一支手機,大哥要我叮嚀你,得一天二十四小時開機,免得他找不到愛妻,會恐慌過度,沒心情上班。“

“謝謝他的好意,”樓琳接過手機,發現小螢幕上有一行簡訊:週五晚上八點見。

什麼意思?他是在提醒她,禮拜五不得晚上八點回到家?哼,她偏就不要回去。

“你們小兩口又吵架啦?”孟師禹看她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