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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部分

格說來,發現F4對地攻擊能力的不是美國海軍,而是英國皇家空軍。原因也很簡單,因為美國海軍在最初的時候不大願意使用這種戰鬥機,所以F4的第一批次產機中有一批交付給了英國皇家空軍,而英國皇家空軍在最初的時候,也沒有把其當成戰鬥機使用,因為英國皇家空軍已經擁有效能出色的戰鬥機,即不斷改進的“噴火”,並不需要戰鬥機。相反,在英國皇家空軍中,缺少一種效能出色的戰鬥轟炸機,而F4具有不亞於戰術轟炸機的載彈能力,而且能夠掛載包括火箭彈在內的所有新式彈藥,所以就被用於執行對地攻擊任務。當時,駐中東的英軍早就用F4攻擊蘇伊士運河西岸的德軍,還在針對土耳其的戰鬥中使用了F4。實戰證明,F4的對地打擊能力極為強悍,而且作戰效率高於戰術轟炸機。原因很簡單,F4在執行攻擊任務的時候不需要護航戰鬥機,丟掉炸彈就能進行空戰。

這些情況,顧祝同也瞭如指掌。

顯然,部署在萊桑島的F4隨時有可能掛炸彈,攻擊出現在中途島附近的中國海軍艦隊。

也許,F4對戰鬥艦隊沒有太大威脅。不管怎麼說,戰鬥艦隊有防空戰鬥機掩護,而F4在掛炸彈之後,根本無法與“海鷹”抗衡,其生存能力不如俯衝轟炸機,也就必須丟掉炸彈才能迎戰“海鷹”,而丟掉了炸彈的F4根本無法對戰艦構成威脅,也就難以攻擊戰鬥艦隊。

問題是,登陸艦隊空不見得時刻都有防空戰鬥機。

也就是說,美軍完全可以用F4去對付沒有防空掩護,也沒有多少防空能力的登陸艦艇與運輸船隻。

顯然,要想順利攻打中途島,就得摧毀萊桑島的美軍航空兵,也就得轟炸萊桑島。

更重要的是,越早轟炸萊桑島越有利。

道理也很簡單,只要轟炸中途島,美國海軍就會做好防禦裝備,也就會加強萊桑島的防禦部署,甚至會出動艦隊。在受到美軍艦隊威脅的情況下,即便轟炸萊桑島,效率也不會高到哪裡去。

受此影響,顧祝同甚至認為應該首先轟炸萊桑島。

原因也很簡單,美軍早就調整了防禦部署,中途島的航空兵以偵察與防空為主,並不具備多強的攻擊能力。根據收到的情報,當時部署在中途島的戰鬥機主要是F6F,此外還有一部分F4F,且戰鬥機的數量不是很多。也就是說,只要打掉了萊桑島的航空兵,就算靠近中途島,艦隊受到的威脅也不大。相反,如果僅僅轟炸中途島,艦隊仍然會在中途島附近受到嚴重威脅。

問題是,轟炸萊桑島並不容易。

關鍵就是,第七艦隊已經離開了珍珠港。即便美軍沒有打算主動前來決戰,也會讓艦隊參與守衛中途島的作戰行動,而最理想的方法就是讓艦隊在萊桑島附近活動,獲得岸基航空兵的掩護,同時能夠掩護中途島。

也就是說,如果去攻擊萊桑島,就很有可能進入第七艦隊的攻擊範圍。

要想避免遭到第七艦隊偷襲,就得在攻擊萊桑島之前進行大範圍搜尋,而這顯然超過了第31艦隊的作戰能力。

如此一來,就得動用第32艦隊。

如果第32艦隊也有三艘艦隊航母,問題還不是很大,六艘艦隊航母,搭載了五百多架艦載機,能夠在保留足夠的攻擊力量的同時出動百架艦載機執行偵察任務,也就有足夠的能力搜尋萊桑島周圍海域。

問題是,第32艦隊只有八艘小型航母。

雖然在載機量,八艘小型航母與三艘艦隊航母旗鼓相當,但是其執行偵察與攻擊任務的能力明顯差得多。

當然,顧祝同也不是沒有考慮到這一點,不然他不會把八艘水飛機母艦編入第32艦隊。

只是,這並不能解決另外一個問題,即第32艦隊的速度太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