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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8部分

來的幕友則是語焉不詳,只是說到時便知。

此後,杭州果然打亂,總督王道中又派了人去,讓總兵立即彈壓,格殺勿論。

別看楊彪這個那傢伙只是語焉不詳的說了一下此前總督派了人來知會。說以後會有人鬧事,可是隻因為加了這麼個‘故事’,整件事的性質就變了。

若是沒有這個‘潤色’,那麼最多是總督施政不當。這才鬧出了亂子,在處理民亂上頭,總督也算辦事不利。可是說來說去。這隻算是辦事不利而已,只能說王道中昏庸。並不算罪,只能算是錯。朝廷就算要處置,至多也就是罷官而已。

可是有了這個潤色之後,這就是說,在此之前,王道中是知道的會有人鬧事的,為何有人鬧事?雖然楊彪的交代語焉不詳,可是給了別人足夠的聯想時間,你一個總督,怎麼會知道別人鬧事呢?唯一的可能,就是這個事是你挑起來的,你明知這樣做會有人鬧事,可是你卻非要如此施政,導致了直浙所有人的不滿,最後鬧出事端出來,這是什麼?這絕不是施政不當,而是故意為之,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拿江山社稷,拿直浙的穩定來開玩笑。

而且,在鬧事之前,你既已經猜測出又人鬧事,同時讓總兵衙門做好防備,可是你並不採取任何措施,反而火上澆油,等到真正鬧出事來的時候,你又讓總兵衙門彈壓,還說什麼格殺勿論,那麼顯然,這一切都是你安排好的,你故意激起民變,然後又讓官軍殺人,這……是什麼行為?

行為只有一個,就是鬧出這麼大的事,都是你主謀,激起民變的是你,要殺人的也是你。可是你為何要激起民變,又為何要殺人?

在供詞裡頭,楊彪十分聰明的給了一個交代,說某日去見總督王大人,王大人痛斥新政,又痛斥戶部尚書徐謙,說什麼本官主政一方,絕不許新政進行下去。

如此一看,事情就清楚了,把所有的東西串起來,大致的情形就是,王道中痛恨新政,同時痛恨徐謙,可是你要明白,縱然朝中有許多人痛恨新政也痛恨徐謙,可是這種事,是不能擺到檯面上的,畢竟新政已經得到了宮中和朝廷的褒獎,在明面上,大家就算看新政不慣,那也絕不會輕易說出來。

說出來也就說出來了,大不了你要和朝廷要和陛下唱反調而已,而唱反調其實也是無妨,畢竟朝廷也沒有因為唱反調就殺你腦袋的道理,最多,你跟不上上頭的節奏,你的前途堪憂罷了。

可是問題就來了,你痛恨新政倒也罷了,居然還敢策劃這樣的大事,因為你痛恨新政,所以你故意激起民變,然後又指使官軍殺人,以此來達到你反對新政的目的。

這一下,問題才是真正的嚴重,你是什麼東西,就因為你的私念,所以陰謀激起民變,所以想放縱官軍屠戮百姓,最後再將這些百姓汙衊為亂黨嗎?

這種行為,已經不再是昏庸來形容,故意激起了這麼大的民變,又差點調動官軍搞出個大屠殺,這是什麼?這絕對是包藏禍心,絕對和謀反沒什麼區別。

若是人人都是如此,就因為痛恨朝廷的某個政務,所以故意壓迫百姓,讓百姓忍無可忍,隨即揭竿而起,最後你再動手將他們殺光,那麼大明朝,還要不要維持下去?

其實問題的關鍵在於,前者你是無心之失,所以這叫過失,而後者,則是有意為之,這就是犯罪,而且觸犯的還是朝廷的底線。

王道中看著供詞,忍不住瑟瑟發抖,他當然清楚這份供詞意味著什麼,只要這份供詞遞上去,那麼他就徹底完蛋,朝廷為了殺雞儆猴,定然會徹查他,不但要他的腦袋,他要他一家七十四口的腦袋。

可是你就算是想要狡辯,怕也得詞窮。一方面,朝廷是取信欽差的話,還是取信你這個鬧出民變的王道中的話?另一方面,這份供詞許多東西都十分吻合,比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