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知道我以前和張彩霞的事情,她只所以知道,就是因為她身邊這個欠揍的小子。我使勁握了握那小子的手說,一直不知道你叫什麼,今天終於有機會了。
他叫王峰,高一九班的,初中的時候在六班,和你離的不遠。叢豔豔搶著說。
幸會幸會,我就不用介紹了,你肯定知道。
當然,當年你搶他女朋友的時候,他就知道你了,不然怎麼去找你呢?王峰一直不說話,都是叢豔豔在說。
我什麼時候搶他女朋友了?我就是摸了張彩霞,可我摸張彩霞是因為她有求於我,而張彩霞之所以求我,又是因為這個叫王峰的。我心裡納悶,但又不好解釋,因為解釋起來夠繞的,我怕叢豔豔不但聽不懂,還會更加誤會我。
我看著王峰,想這小子弱不禁風的,手段到是不小,把校花都搞到手了。叢豔豔顯然誤解了我的想法,她以為我在打王峰的主意,就把王峰往身後拉了拉,挺著胸脯對我說,知道我為什麼帶他來嗎?我是讓你看看文化的力量,像你這種吊兒郎當的,只能考個技校了,而我們是要考大學的,你也不想想我怎麼會喜歡你這種沒文化的呢?還是好自為知吧,告訴你,王峰並不但有文化,他還會寫詩,他從初一就開始發表詩歌了,你行嗎?
原來叢豔豔、張彩霞她們喜歡有文化,會寫詩的人。原來王峰很膽小,但卻會寫詩,他用詩迷惑了叢豔豔美麗的眼睛,張彩霞誘人的身體。原來詩歌不但可以用來朗誦,還可以用來換取女人的身體,我突然覺得詩歌的力量真得很偉大,也突然決定自己也要寫詩了。我對叢豔豔說,會寫詩有什麼了不起,我會寫得比他好,你敢打賭嗎?兩年後我的水平絕對超過他。
叢豔豔眨眨眼睛,目光裡滿是鄙夷,她說,你要能寫詩,地球都要倒著轉了。
但我真的會寫詩了。兩年後,我的處女作在當地的日報上發表了,但那時候叢豔豔和王峰已經雙雙考進了北京的大學,而我也像叢豔豔說的那樣,真的進了技校,成了某國營大企業的預備操作工。我為叢豔豔終於猜錯了一項高興,我把那首詩從報紙上剪下來,寄給了北京的叢豔豔。
一個星期後,叢豔豔竟然給我回信了。她說,看到你有了點成績,我很高興,學校的事情還是忘記吧,其實我那也是在刺激你,因為我並不討厭你,甚至有點喜歡你,只是我不喜歡你不學無術的樣子,希望你能有所成就,希望我們再見面的時候,你能成為我真正喜歡的那種人。
看完叢豔豔的信,我哭了。我覺得叢豔豔就是一首詩,我決定把這首詩好好珍藏起來,如果以後能再見到她,我就把這首詩拿出來,念給她聽。
1989年,我技校畢業了,被分配到那家大型國營企業裡,成了一名操作工。那年我正好20歲,面對每天都是幹不完的體力活,我對以前沒有好好讀書感到深深的後悔,我也更加想念叢豔豔,好在我還有詩歌。一次偶然的機會,我投給廠報的一首詩被編輯送到市裡參加當年的“雨水詩會”,沒想到,那首詩獲得了惟一的一等獎。頒獎晚會上,我認識了很多編輯、記者和文聯的作家。一位電視報的編輯很是欣賞我,給我介紹認識了作協主席,並極力推薦我加入了作家協會。
此後的幾年時間裡,我的詩歌開始大量的在媒體上發表,名氣也越來越大,但我依舊是個工人,雖然始終不甘心,但年齡卻越來越大。母親著急了,張羅著為我找物件,也許是因為叢豔豔的原因,也許是我始終找不到一個有文化的人,一直沒有見到合適的。1996年,我27歲的時候,一個女孩闖進了我的生活,她叫孫小惠,是車間裡的一名普通工人,她說她喜歡有文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