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情人節邀約之後,我和高原倆找了一個餐館喝起了酒。
沒想正喝得高興,林麗進了飯館,徑直朝我們走了過來。董建國得意洋洋地跟在她後面。
我想低頭躲過去。高原卻在對面說:“看到你了!”
我抬起頭時,林麗已站在我的面前,無法躲閃。
“你不是說有事嗎?”她瞪著我,眼裡紅紅的,“你的重要事就是喝酒?”
我很尷尬,試圖想到一個合理的藉口。但還沒等我解釋,她就已經氣呼呼地折身走了出去。
董建國幸災樂禍地笑了,指著我道:“就知道你會在這裡!”
高原看看我們,似乎明白了什麼。
第二天,還沒走到辦公室,就聽到裡面砰砰地響了起來,似乎還有人在勸著誰。
“……我就是要這樣!”我聽到林麗在說,“我要連他的東西一起丟,還要把他的辦公桌一塊砸了!”
我進退維谷,不知該不該走進去。
“這下你麻煩大了!”司馬雨走出來悄悄對我說,“惹誰也別惹著她呀!你不知道林麗的叔叔是誰嗎?”
“是誰?”我還真不知道。
“林顯著!”
“是嗎!”我怔了一怔。
林顯著是主管刑偵的副局長,我在意的並不是得罪了上司,關鍵的問題在於,他和林麗一樣,都是平常抬頭不見低頭見的人!司馬雨說得對,惹誰也別惹著林麗,這樣一鬧,大家日後豈不是很尷尬!
回神一想又覺著不對呀!我什麼時候惹著她了?真要有心“惹”她,她應該跟我溫柔纏綿才對,而不是要砸我的辦公桌呀!
我權衡了一下,覺得沒進辦公室可能更好,於是就悄悄地走開了。
從此之後,我就覺得欠著林麗什麼!高原笑著說,你欠著她的“情”,自己又沒有能力償還!也許他說的對!
好在,林麗在董建國堅持不懈地追求下,兩個人終於走到了一起,現在我也用不著還她什麼了!
回到辦公室,一個陌生的女孩子坐在那裡。
“我是劉衛國的女兒。”她自我介紹道,“不好意思,我爸跟你添麻煩了!”
說完,她從包裡取出兩百元錢:“這是他昨天跟你借的錢。”
“不用那麼急著還!”我倒有些不好意思。
“你不知道,我爸不缺錢花!他是上了年紀,有些不太正常,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年痴呆!”
“我看不像。”我安慰她。
“他經常在外面借錢,不只是你,還問了其他人!他借錢不是拿來用的,就放在口袋裡,最後連自己都忘記了!所以他每次回家,我都要檢查一下,看有沒有錢。然後挨個地還給人家!”
“我想,他是心理壓力太重,走進死衚衕裡出不來了!你們家裡人應該多寬慰一下,讓他釋放出來。”
“怎麼寬慰?我們有時連自己都無法釋懷!”
“生活得朝前看嘛,有些事,過去就過去了!既然無法改變,又何必不肯放過自己?”
“我想問一下,從你們的專業角度來看,我爸到底是不是兇手?”
“我無法回答你。是或不是,都是需要證據的!”
“感性地分析一下不行嗎?”
“我們是不允許帶著感性分析問題的!”
“所以就造就了你這麼個古板的人!”林麗不知什麼時候過來了,她站在門口說,“你不用問他,這個人特別沒勁!”
我笑了笑,沒有出聲。
劉衛國的女兒笑著打了聲招呼:“姐!”
“姐?”我有些意外。
“我表妹!”林麗對我說了一句,然後轉頭對錶妹道:“今天在姐這樣吃晚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