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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上一次暴打他的李飛。

李興睜眼的時候,發現小秀趴在床沿上睡著了。他拍拍小秀腦袋:“小秀,去床上睡。”

小秀一下子睜開眼,怔了怔神,喜道:“少爺!你好了?”

李興點點頭,問:“二爺呢?”

小秀想了想:“二爺幫少爺治傷之後,又回竹樓了。”

李興暗忖:“這個李自然,已經十幾天不喝酒,而且今天還幫我治傷,說不定他真的清醒了。”

此刻正是清晨時分,李興還是決定先去富貴居,昨天受傷在家,未能去成,掌櫃必然要罵,今天說什麼也要去。李自然的事情,先放一放再說。

當李興才到富貴居,那店夥計就氣憤地迎上來,指著李興鼻子:“你這個人怎麼回事?昨天一天不見人影!還是我讓表弟頂替你做了一天活!”

李興笑道:“多謝你了!日後我領了工錢,一定三倍奉還!”三倍奉還,就是四五十個大錢。

那店夥計巴巴幫李興,目的就是多要幾個錢,此刻見李興眼神活,頓時收斂了怒容,擺擺手道:“好了好了,快去做活,以後切不可這樣了,不然掌櫃發現了,我也幫不了你。”

李興又謝了幾句,這才進入後院去工作。

練血三重,力量強大,李興只用了三個半小時,就做完了今天的工作。剩餘的時間,仍然用於練血。

待天色將彤時,李興走出院子,前往掌櫃處,領取工錢。

當初商定,工錢十天一結,如今已經是第十二天。

李興見到了掌櫃,掌櫃爽快地丟出一百八十個大錢,隨口問:“你叫什麼名字?”

“李興。”李興收了錢,回答道。

掌櫃上下打量了李興一眼,笑道:“今日看你做活有把力氣,你是不是練血的猛士?”

掌櫃本身雖未練血,卻能看出李興不凡,因此有一問。

李興並不隱瞞,點點頭:“是,我已是練血三重。”

掌櫃微微吃驚,“哎呀”一聲走過來,向李興拱拱手:“原來李猛士!這幾日虧待你了!”

並非人人都可練血,就算能夠練血,也並非人人可以步入練血第三重。

整個青雲城,人口百萬,練血三重以上的猛士,不超過一千人!也就是說,一千個人中,才可能產生一個練血三重和三重以上的猛士。

練血三重,有千斤之力,一旦進入軍伍,就是強兵悍將,極有可能出人頭地,前途光明。

所以,寶貴居的掌櫃確定了李興的身份之後,不敢怠慢。

李興淡淡道:“掌櫃多想了,我只是前來賺點錢,與是不是猛士無關。”

掌櫃“呵呵”一笑:“李猛士雖這麼說,但富貴居也不能虧了猛士。”他沉吟了片刻,說道,“李猛士若不嫌棄,可去我家中,做我那犬子的伴讀,如何?”

天元大陸的人,不僅習武,而且讀書,有不少大家族,都是書劍傳家。往往,那些修為高深的人,都是記憶力驚人,腦子異常聰明,一目十行,讀起書來,當然也不差。

事實上,天元洲內各地的文官,十有**都是文武兼備。若僅僅是手無縛雞之力的書生,就算是文官,也不可能做到高位,這是舊例。

李興知道,做個伴當,比劈柴挑水輕鬆多了,而且時間也充裕,他想了想,點點頭:“多謝掌櫃,我可以做。”

掌櫃很高興,笑道:“以後酬薪,每月三千錢,李猛士覺得合適嗎?”

李興點點頭:“足夠了。”

就這樣要,李興變換了工作。一百八十大錢,交給店夥計四十五個,剩餘一百三十五個大錢,全部買了米、肉,揹回了紫竹宛。

李興回來之後的這天晚上,吃飯的時間,小秀故意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