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起草了《國際醫療資料安全倫理與法律框架指南》。該指南明確提出患者應擁有對自身醫療資料的絕對知情權和部分控制權,醫療資料在商業應用中的收益分配應遵循公平合理原則等重要條款。例如,某跨國製藥公司在依據該指南調整其醫療資料合作策略後,與患者群體建立了更加透明和信任的關係,患者對其醫療資料用於藥物研發的同意率從原來的 60%提升到了 80%。
儘管馬拉維在醫療資料安全的前沿探索與挑戰應對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果,但卡約德和奇萊姆布韋深知,未來仍面臨著諸多未知的挑戰。隨著技術的飛速發展,如人工智慧與物聯網在醫療領域的深度融合,新的安全隱患可能隨時出現。然而,憑藉著馬拉維在醫療資料安全領域積累的豐富經驗、強大的國際合作網路以及勇於創新探索的精神,他們有信心繼續引領馬拉維在全球醫療資料安全的征程中披荊斬棘,為全球醫療資料安全事業的穩健發展持續貢獻力量,不斷書寫馬拉維醫療資料安全的輝煌篇章,向著構建一個萬無一失、公平正義且可持續發展的全球醫療資料安全新秩序奮勇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