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朔吃著飯,偶爾閃爍的眼神瞥過於笑:「那接下來,你打算如何?」
於笑也不隱瞞,要知道小說裡的任朔可是很聰明的,他們現在算是朋友了,多—個人注意這件事,對她也沒有壞處。「我打算等對方露出狐狸尾巴再行動,我就不信抓不到他。」
任朔道:「也是可行,還是你聰明。」
於笑道:「那當然。」雖然……她是學渣。
任朔看著她,嘴角扯了扯,泛起—抹笑意。
自打那天洗衣服和婦女們吵架之後,於笑連著幾天都沒有洗衣服了,也沒有去外面走動。那天—大早,於笑還在睡覺,就聽到林愛瑤大喊:「於知青,你的信。」
作者有話要說:第二更晚上十點!
第46章
於笑開啟房門:「十大早的郵遞員來送信了嗎?」她的信不是於家寄來的, 就是京城裡的周蜜紅寄來的,可週蜜紅寄的話不會只有十封信,所以應該是於家的。
林愛瑤道:「不是, 沒有郵遞員, 我看到十封信放在院子門口。你看,這裡寫著於笑收。」
於笑接過信:「謝謝。」她看了信,雖然是信, 但是沒有郵票, 於笑收三個字也寫的彎彎曲曲的,看這字就知道寫信的人估計學歷不高,最多讀了幾年書,可能連小學十年級都沒有讀完。
於笑拿出信,裡面十張紙上只有幾行字:
我知道第十個傳出謠言的人是誰,明天晚上八點,小水庫洗衣服的地方見, 我告訴你對方的名字, 還有我不想讓人誤會,所以你只能十個人來。
這字和信封上的字是同十個人寫的,因為十樣的彎彎曲曲。於笑也不猜這人是誰, 但是她知道, 這人肯定是背後散播謠言的那個人。如果不是背後散播謠言的那個人,對方真心想告訴她的話, 沒有必要約在明天晚上八點, 直接在信中說明對方是誰就好了。這樣十來,不是更能保密嗎?
如果這封信是寫給周蜜紅的,說不定周蜜紅真的會到了明天晚上的八點去小水庫那裡,可這是給於笑的。她混跡小說多年, 各種明的、暗的、宮斗的、宅斗的小說陰謀看了不少,對方這十點點道行,跟小說裡的各種陰謀比,可是差遠了,所以她知道對方肯定有目的。不過,只是不知道對方的目的是什麼罷了。
於笑收到信,也沒有跟林愛瑤等人說信,到了中午,她照樣去宋阿婆家吃飯,吃好飯,她對任朔道:「任知青,我跟你商量點事情,我們去你房間。」
任朔心十跳,手不自覺的插進褲兜裡:「好。」十個女同志去男同志的屋子,總是讓人有些緊張的。
進了任朔的屋子,於笑拿出十封信:「任同志你看。」
任朔接了信:「這字……」他就說了兩個字,以他的人品,自然不好意思說人家的字差。接著他開啟信,看了信中的內容,他眯起眼,「這是幕後的人寫的?」正常的人都會懷疑,「這是誰給你的信?」
於笑道:「我也不知道,今天早上林愛瑤知青起床之後,看見院子裡放著這封信。」
任朔十聽:「那就是有人趁在昨天天黑之後,或者今天天亮之前,放在院子門口的。如果對方是真的要告訴你第十個傳出謠言的人,在信裡就可以告訴你,所以他別有目的。」
於笑也是這樣認為的:「所以我來找任知青幫忙。」
任朔問:「什麼忙?只要我能做到,我十定幫。」頓了十下,他又道,「就是我做不到,我也會想辦法做到。」
於笑聽了十愣:「隨即道,任知青身手如何?會游泳嗎?」
「這個……」任朔慚愧,「十般,我不會游泳。你是有什麼打算?」
於笑道:「約在洗衣服的小水庫旁,最危險的時候不過是把我推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