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英榮走出審問室,其他警察見狀便問:「怎麼樣?交代了嗎?」
劉英榮搖頭:「背後目的沒有說,寫信推人是跑不了的,不然沒有必要撒謊。」
「真的是謀殺?」另一個警察問。
劉英榮道:「這就不知道了,但如果他不開口,謀殺未遂跑不了。兩個男知青的證詞怎麼樣?那會兒天黑,想要證明他們的證詞,還有些困難。如果他們的證詞不能證明,那謀殺的罪名可能也定不了。」
又一個警察道:「倒是有辦法證明他們的證詞,他們說親眼看到姜大發推了於笑,那麼讓他們指出姜大發是推了於笑的哪裡,任朔、韓簡、於笑,只要三個人說的推人的地方是同一個地方的話,就能證明推人一說。再說了,當時雖然天黑,可於笑一個人去小水庫,是拿著手電筒的,他們借著手電筒的光看到姜大發推人也是可能的。」
劉英榮道:「的確,大家再去問問任朔、韓簡和於笑的證詞,看看推人的地方是不是同一個地方。」
「是。」
不過五分鐘,分別詢問於笑、任朔和韓簡的三名警察出來了。
劉英榮問:「怎麼樣?」
三名警察把詢問的結果給劉英榮看了。其中一名警察道:「三個人的口供是一致的,姜大發推的是於笑肩膀的位置,因為這是於笑設計的一個陷阱,所以生怕於笑有危險,任朔和韓簡的眼神都沒有離開過於笑,也因此,他們盯的於笑很緊,並且,他們也很靠近於笑。根據他們提供的地方,我們可以去事發地看一下。冬天露重,泥土比較濕,他們在那裡從下午站到晚上,肯定會留下腳印。或者我們可以等到晚上,在那裡實踐一下,如果我們在那樣的情況下,看清姜大發的動作,那麼任朔和韓簡的證詞,是可以作為證據的。」
劉英榮道:「你們去實踐,我這邊繼續審問姜大發,有這三份口供,就足夠證明姜大發推人的事實了。」
劉英榮拿著三份口中又進了姜大發的審問室,他看見姜大發沉默的坐在那裡。劉英榮冷笑一聲:「你準備準備,三天後,我們要送你去槍斃了。」
姜大發心頭一緊:「我冤枉,我沒有謀殺於笑。」
劉英榮:「你說的不管用。你先用信引誘於笑出來,再推她下水就跑了,單從這件事就可以證明謀殺罪成立。何況,我們核對了任朔、韓簡和於笑的證詞,三人一致說了你推的是於笑的肩膀。有這份證詞,就足以給你定罪了。這三天你好好休息吧,對了,要跟你家人告別嗎?」
姜大發緊緊盯著劉英榮,想看看他說的是不是真的,但是看著劉英榮嚴肅的臉龐,他看不出所以來。
劉英榮道:「既然你不需要,我就不聯絡你家人了,起來吧,跟我們去牢房,槍斃犯的牢房不在這裡。」
姜大發一聽劉英榮這樣說,心頭就緊張了,他畢竟是普通人,這輩子最大的見識也出不了鎮上,聽到劉英榮要把他送到槍斃犯的老房,他就扛不住了。他趕忙求饒:「我錯了,我真的沒有要殺她,我就是嚇唬嚇唬她。求求警察同志饒了我吧,我沒有謀殺人。」
劉英榮質問:「你說什麼?你這話什麼意思?」
姜大發道:「我和於笑沒有處物件,我就是……我就是故意把於笑騙到小水庫那邊,然後推她下水,再打算去救她,然後以救命之恩去娶她,我沒有謀殺她,我沒有。」
劉英榮聽聞這個解釋,真是被氣消了:「你推她下水,還指望她嫁給你?」當人是傻子呢?
姜大發道:「我推她的時候帶著頭套的,救她的時候不帶頭套,這樣一來,她就不會知道我是誰了。」
劉英榮:「……」這是什麼人啊?劉英榮當警察也有七八年了,這樣心思歹毒的人還是第一次見到。
「不過我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