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民事都行,介紹費少不了你的。”
鄧霍不知何意笑了一聲,直接掉頭走了。
潘樂見他走後切了一聲,又去流動攤販那裡要了一瓶水。
付錢時想到這個月她還沒交社保,頓時心情複雜。
王威存了錢後出來,和中廷地產那兩個人敷衍說一聲便走了。
至此,與鄧京明相關的兩個案子總算是結束了。
*
小羅村村口。
奔波了半天的潘樂身著半身裙,外裹一席大衣從一輛大巴上下來。
環顧一週後,拿出手機拍了張木質的村口門樓照片,再次發訊息給羅芳。
訊息發出去不久,她鼻子忽覺不對勁,東嗅右嗅後低頭檢視,這一看差點就要吐了。
她的腳不知何時竟然踩到了一條狗屎……
她一臉將吐未吐地跑到荒草邊,抬起右腳就是使勁蹭了蹭。
過了一會,一輛五菱宏光從村裡馳出,到了近前,緩緩靠邊停下。
車上很快走下來一位大約三十歲左右的婦女。
那婦女問:“是潘律師嗎?這是……怎麼了?”
潘樂回頭見到是羅芳,苦笑道:“沒事,踩到狗屎了。”
羅芳想起一句俗語,反而樂道:“踩到狗屎,好運啊。”
潘樂自我安慰的能力本來就強,一來二去也附和道:“那借你吉言了。”
羅芳覺得站在這裡看她蹭狗屎不是待客之道,連忙衝她招手:“這裡弄不乾淨,回我那個民宿的院子裡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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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樂無奈看了眼鞋底:“也行。”
上了車,她怕弄髒別人的車,那沾了狗屎的腳一直是踮著的。
回民宿的路途中,她有意無意地把羅芳打量了一遍。
一張樸實的臉,臉上化著妝,給人氣色好的感覺,與身份證上的照片不可同日而語。
羅芳是之前在網上諮詢過她的一個顧客,丈夫出去打工超過兩年,不知蹤影,自己有了新相好,想離婚再結婚。
潘樂曾經給她免費提供過離婚諮詢,她提意見是向村委會開分居證明,然後拿著證明去法院起訴離婚。
如果不出意外,這婚十有八九是離成了。
羅芳去詢問後,村委會說這分居證明開不了給她,說她之前也常年在外,怎麼就證明已經分居了呢。
於是這事就耽擱了。
她也覺得不甚重要,畢竟,農村裡不領證在一起生活的人也有,他們也不是不可以。
後來,村裡將梯田打造成景點開發,又與附近的一個森林公園開了條路線,村路漸漸熱鬧起來。
她和新相好回家發展開了民宿兼飯店,賺了些錢。這時,舊婆家眼紅找上門來,說那民宿屬於婚內財產,她又是兒媳,理應每個月分一些錢給他們當是孝敬,以及索取孫子的撫養費等。
孫子一直留守在婆家,與奶奶爺爺比較親,反而與她不親。
羅芳這邊離婚這事沒離下來,又擔心相好這邊不想要拖油瓶,民宿的事也忙,兒子一時半會也就仍由奶奶爺爺照顧,平時她會給一些生活費。
直到他們為了錢找上門來。
羅芳與相好一琢磨,最後決定花點錢找個外地律師過來,把一切委託給律師。
於是,潘樂來到了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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