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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跟警察接觸是在十二號。警察打來電話,因為峰子手機的通話記錄上有我事務所的電話號碼。警察說如果方便,希望我能告訴他峰子找我有什麼事。

我謊稱是為了確定申報事宜。峰子離婚後打算成為譯者,靠稿酬生活,今後確定申報應該是必要的。聽了我的回答,打電話的警察沒有懷疑。

取得了額警察的信任,我放下心來,傍晚便去找陀螺線,卻完全不知道哪裡有賣的。雖然我只想要一根繩子,但只能重新買一個陀螺,於是又去了人形町。我不知道除了這個地方外,還有哪裡會賣這種傳統陀螺。

但我不敢去偷過陀螺的那家店。我在商店街上走著,很快發現了一家民間藝術品店的門口擺著木陀螺,有大中小三種。我一個個拿在手裡,在腦中跟偷來的那個陀螺比較大小,買了最小的陀螺。走出商店後,我在去車站的路上解下陀螺線,用紙將陀螺包起來,扔進了便利店的垃圾箱。我去了兒子家,將前幾天買的陀螺和剛買的陀螺線一起送給了孫子。所有的掩飾就這樣完成了。

但警察還是懷疑我了,而且程度似乎一天深似一天。得知刑警去了我兒子家時,我心中充滿恐慌,覺得警察馬上就要來抓我了。

此後我又聽說了一個姓加賀的刑警拿來了我送給孫子的那個陀螺的原裝陀螺線,便意識到自己已無處可逃。

我在深深地懺悔,自己的確對不起峰子。我真不知道當時是怎麼了。我本應該承認自己的貪汙行為,補償過失。但為了保全自己的生活,我奪去了一個無辜的人寶貴的生命。我甘願接受任何處罰。

岸田要作的供詞沒有太大可疑之處。根據他的供述,警方在現場及周邊進行了場景再現,一切都很自然可行。同時,透過調查清瀨直弘的子公司的財務記錄,發現用途不明的支出至少有三千萬,而且名義社長清瀨峰子的帳戶也被取走了近兩千萬。清瀨直弘完全沒有發現岸田要作侵吞公款,三十年來,他一直非常信任這個稅務師朋友。

人們原本覺得會陷入泥潭的小傳馬町兇殺案終於告破,在現場直接指揮的管理官1和組長的臉上都浮現出滿意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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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警視廳下屬各科內的三號人物,位列科長和理事官指揮。調查一科的管理官在重大案件發生時負責在管轄發生地的警察局設立調查總部,現場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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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並非所有供詞內容都已取證。兇手錶示侵吞公款是為了償還因稅務師事務所經營不佳和賭博而欠下的外債,但警方發現事務所的經營並未惡化。另外,警方向瞭解兇手的人打聽‐‐比如清瀨直弘,卻沒人知道他沉迷賭博。

可關於這一點,不管問多少次,兇手總是堅稱事務所的經營表面上沒惡化,是因為自己掩飾得好,而且賭博也瞞著大家。

調查組的領導層認為這樣就夠了。兇手已經招供,這就滿足了起訴的條件,即便他私吞的錢用途不明也無大礙。

岸田最初招供時是由上杉負責,但隨後他便開始刻意與案件保持距離。他原本就不認為這是自己的功勞,一切都是那個轄區刑警安排好的。可如果公開說明,調查一科會顏面無光,因此他儘量避開調查總部。

梅雨季節到了,綿綿細雨淅淅瀝瀝。上杉正打著傘走在甘酒橫丁,手機響了起來。他看了看來電顯示,是加賀。

他按下通話鍵,問他有什麼事。

&ldo;您在哪兒?&rdo;

&ldo;在外面散步呢。&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