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人不信 該如何面對
【出20:17】“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伯20:13】愛戀不捨,含在口中;
【箴1:19】凡貪戀財利的,所行之路都是如此。這貪戀之心乃奪去得財者之命。
【箴15:27】貪戀財利的,擾害己家;恨惡賄賂的,必得存活。
【箴23:3】不可貪戀他的美食,因為是哄人的食物。
與“不信者”的戀愛,猶如一場賭博,你賭他將來會“信”!
而那些已經開賭,與不“信者進入戀愛的人,他們往往是這樣的:但凡想到自己那不信的另一半,哪哪兒都合適,就是剛硬悖逆不“信”時,就會變得焦慮、煎熬、乃至神經質,極其渴望儘快得到想要的結果,難以自約地打著“信仰”的名義折磨自己那不心的,可憐的另一半。有時我都感覺這蠻不公平的,憑什麼要對方為了滿足你自己那可憐的宗教義務,而去接受一個根本不瞭解、不明白、不願意的“信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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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焦慮是男朋友沒有房,那你大可催逼他,給他個期限,比如三天內買不起房就分手,三分鐘內買不來一臺勞斯萊斯就分手,這些神經的要求與“信祂的要求相比”都算是合理的,都沒那麼欺人太甚。
但是我們不能拿來自“信仰”的焦慮去折磨別人,天天催逼對方,你怎麼還不信,為什麼不和我一起讀“書”,說好的跟我去“聚會”呢?說好的跟我一起參加”活動“呢?
哼,騙子,都是騙子!或者四處求問,如何才能讓我那不信的男盆友、女盆友”信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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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問,那我應該怎麼辦?
上上策自然是直接分手,當然,這個大部分人做不到,也太不人道了,更重要的是,想必你已經被許多人勸過了,所以我就不在這裡勸你分手了,直接展開講中策了。
中策是,若你還想繼續談談看,那就要決心放下自己愚妄的執著,指望靠著強迫,靠著焦慮、靠著喋喋不休又講不清楚的“信仰”宣傳,就讓人信祂,這是做夢!要儘早放棄你的痴心妄想。
但是好訊息是,他不但是你心上的人,也是“主”心上的人,且比你更愛他!所以你還是很有機會與愛他的“主”同工,一起改變他的生命,最終走到一起的!只是,這個過程你要對付很多很多自我的東西,剝離掉自我,而只活出“祂”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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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談起生命,唯獨生命能夠影響生命,唯獨主能改變人。所以如果你不願意分手,那麼你需要做的是需求更加旺盛的內在生命,與“祂”同行,向對方展現出一個“跟隨者”該有的樣式:大有平安喜樂,溫柔良善,愛心接納,做一個很好的戀人。
你只需要讓他看到你的認真與真誠。
先是認真:極其認真地說:若你不信,我們決不可能在一起。然後就再不提起這件事情,他若在意你,看見你這樣的認真,他也會開始認真思考這個問題的。
後是真誠,真誠地做好一個戀人該做事情,充分尊重對方,也充分尊重自己,在“主”裡對他滿懷盼望,深信救你的那位也能救他!
常掛在嘴邊的是對人家的關心、愛護、真摯。不要讓對方在你身上感受到的都是“我們”的強迫、神經質、焦慮,而是在我們身上看見真實的“祂”,從而遇見祂“,或許最終也被“祂”改變!
一點都也不要強迫對方“讀聖書、去活動,去聚會”,他有義務對你好,但不包括這一點。當然你也可以撒嬌哄著他去,把這件事情變得輕鬆歡樂。但是,他絕對有義務在你參加完後去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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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如果他每次都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