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是武士使用過的刀劍武器,其次是劊子手行刑用過的刀,或皇帝御賜的刀劍;神像、佛經、道經、神符等供奉於家堂,也算是鎮物。《魯班經》就記述了六項有關陽宅鎮物:一為山海鎮,二為石敢當,三為八卦太極圖,四為門前鏡,五為一善牌,六為影壁。
“鎮物”早先是人們用來以趨吉避凶,轉禍為福的,但人民智慧高不可測,這本來很好的習俗,在歷代高人的不斷“完善”下,就出現了下鎮物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