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人士剝皮,有專門的刀具,寧放手上的軍刀顯然不太合適。
所以只能慢慢地,慢慢地,肉劃了沒所謂,最主要,不能傷到鹿皮。
接下來,兩位男士一人抓著馴鹿的一條後腿。
用力一扯之下,整張皮下來了幾厘米。
然後脫不動了。
需要一手拉著皮,一手將隔膜切離。
將馴鹿放在屋裡是個明智的選擇,蛻皮過程順利了許多。
而獵物的身子露出一半,妮妮伸手戳了戳。
“都是瘦肉誒。”
“對,鹿類的脂肪都比較少,老王你等會處理的時候,這些脂肪都別浪費,得收集起來。”
“好的。”
整整花了兩個小時,寧放才將整張馴鹿皮相對完整地取下,期間,還是弄破了一些地方。
拿來墊背,關係不大。
“剩下是不是要把上頭的組織給去掉。”妮妮問道。
“對,咱們條件有限,先洗一洗,然後去掉組織,這點很重要,否則過幾天,就爛了,整張皮要是沾了味道,就廢了。”
“交給我吧。”妮妮接了過去。
“等會我來幫你。”老張又去對付鹿茸。
“肉還是一樣,切小塊,燻,烤都行,儲存起來。”
寧放去到河邊洗著手,妮妮拿了點草木灰過來,可以去除手上的油。
“那咱們中午先吃內臟吧。”
“都行,你們看著辦,我要回去補覺了。”
“寧放我有個問題。”
寧放停下腳步轉身:“咋了?”
“你倆昨天是揹著獵物回來的,估計路上都在流血,不是說,野獸對於血液嗅覺很靈敏麼?
我不是詛咒啊,只是萬一以後遇到這樣的事,有個計劃。”老張虛心求教。
“哈!”寧放笑了笑:“靈敏,和神,是兩種概念,狗的鼻子靈吧,你看電視裡的警犬,不也是得貼著箱子才能聞到味道,鄰居要是關起門來烤肉,你家的狗都不知道。
咱們的林子有多大,十四萬公頃,你運氣好,露天烤肉,也不會有動物來打擾。
血腥味而已,又不是啥濃縮的化學物品,沒那麼誇張。
當然了,我們也準備了火把,拿著斧子,運氣背了,喝涼水都會嗆著。”
說完,他擺擺手,著實是沒啥精神,晃晃悠悠地回到了大本營。
脫了衣服,上了床。
正要躺下,一看老胡沒心沒肺地打著歡快的小呼嚕,沒忍住,爬了過去。
啪!
給他臉上來了一下,然後迅速躺下。
老胡醒了過來,一臉迷茫地看了看四周。
“做夢了麼?”
說完,又躺了下去,立刻睡著。
“笑著笑著,有點心疼了。”
“認為是在做夢。”
“太累啦,走了十幾個小時呢。”
“換做我,應該會選擇退出。”
寧放剛離開,老張就開始說起好話,將他一頓誇。
妮妮笑了:“他在的時候,你為什麼不說呢?”
“這不是怕他驕傲麼,還能繼續努力。”
“好啦,別聊了,我都快忙死了,都來幫忙。”
一整隻馴鹿,哪怕取了內臟,剝了皮,個頭還是不小。
尤其上頭肉的顏色,粉紅有些誇張,和新鮮的牛肉一模一樣。
大概平時經常逃命,用人類的語言來說是在鍛鍊,只是用眼睛看著,都覺得味道特別好。
老王得先把整頭鹿分解,完畢後,將肉切片,這樣熏製的效率才會高,一整塊,三天都透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