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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子就這樣定下來了。

張仲平說:「時間緊迫,咱們可能得先把具體的合作方式定下來。」徐藝說:「是呀,免得夜長夢多。」張仲平說:「你有什麼想法?」徐藝說:「很簡單,費用共擔,全部佣金二一添作五。」張仲平說:「沒那麼簡單吧,既然是大家一齊做,就只能做好。其實大家心裡都清楚,一家做,簡單,兩家做,複雜。比如說,到底是聯合拍賣,還是分主拍單位、協拍單位?聯合拍賣當然是大家一齊負責,可是,一齊負責可能導致大家都不負責。如果分主、協拍單位,怎麼分?這裡面有一個以誰為主操作的問題。涉及到前期運作費用由誰墊付,運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由誰負責溝通、解決,拍賣以後款項的收取、轉移,產權關係過戶手續由誰負責辦理等等,恐怕都要事先約定清楚。」徐藝說:「張總說的是具體的合作條款問題。」張仲平說:「這既是具體的合作條款,也是合作方式的性質問題。為什麼?我覺得簡單的聯合拍賣肯定不行,司法拍賣最怕的就是拍賣標的物中的隱性瑕疵,很難保證不出現什麼意外狀況。到時候怎麼辦?所以,如果賓主關係不明確,難免兩家公司一言有失必生嫌疑,或者互相推諉。這樣就不好了,不僅影響兩家公司的關係,對委託法院更是沒法交待。」徐藝說:「張總說得有道理。」張仲平說:「我看可以由一家先制訂合作的條款、規則,而由另外一家先行選擇。條款儘可能具體一點,免得在合作的過程中再扯皮。我傾向於採取主拍單位和協拍單位的方式。」徐藝說:「我同意。」張仲平說:「那麼誰做主拍單位,誰做協拍單位呢?都不好爭,可內心裡又都不想讓。怎麼辦?剛才我說了,誰負責制訂合作協議,另外一家就先行選擇,等於在作協議時就進行了換位思考。這也符合公平原則,徐總你看呢?」徐藝說:「當然沒有問題,就像足球比賽一樣,哪個隊選邊,另外一個隊就先開球。張總,咱們3d公司經驗豐富,就由你先定合作的條款,好不好?」張仲平說:「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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