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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部分

了一條路,就是去倒騰批文。在這一點上他們有天生的優勢,因為他們生在長在首都,對這些手續、批文方面的事情比其它地方的人明白很多,也有機會見識到這種據說很高大上的東西。

那這些玩意誰會買呢?這可多了。改革開放初期政策放開了,計劃經濟轉型了,很多以前靠國家吃飯的企業都得自己去找食兒吃了,這時候原材料就是緊俏物資,誰能拿到價格合適的原材料,誰就能發財,百分百發財,只要生產出來東西就有人買,搶著買。

但這時的中國各種原材料都缺,油料、化工原料、機械、木材等等都得進口,甚至連香菸都是進口煙好賣。這些東西不是說誰有錢就能進口,除非你去走私,否則大部分都要有國家相關部門的准許,這玩意就叫批文。

因為絕大部分有權利發放批文的國家機關都在京城裡,所以想搞批文你就得來京城。而當時國家外匯儲備並不多,不願意無限制進口這些東西,所以批文這個玩意就不能誰來申請就給誰,非常難搞到。

在中國這塊神奇的土地上,越是政府限制的事情越掙錢,自古至今就是如此。古代鹽鐵酒是專賣,誰弄到鹽引、鐵引、酒引就能掙錢,但最掙錢的不是他們,而是倒賣這些批文的人。誰能拿到第一手的批文呢?還用問嘛,皇親國戚大官的家屬唄,也就是官二代。

但他們很少實際去利用這些批文去幹實事兒,而是把這些批文轉手高價賣給別人,別人再加價倒賣,一般到了企業手裡時,已經是第三手、第四手了,這還算關係比較硬的,更多人連第十手的都拿不到。這些批文每過一個人的手就會被加一層價格,就這樣還供不應求。

小舅舅他們就屬於這種倒賣第十手批文的小團體……的副產品。為啥說副產品呢?因為他們根本就不出資購買這些批文,而是從中牽線搭橋,說白了就是掮客,賺雙方的好處費。可是這玩意一年也談不成幾次,光靠好處費也賺不到太多錢,咋辦呢?

也不知道誰發明的這個玩意,就是利用批文來蒙人。由於見過真批文的人很少,小舅舅他們就用影印的批文忽悠人,具體怎麼蒙洪濤也不清楚,反正大概就是這個意思。而且整件事兒做起來還挺複雜,要把一切搞得和真的一樣。

有人扮演大領導秘書、司機之類的角色,算是貨源;有人扮演其它需要批文的客戶,算是競爭方;有人則扮演中間商,在幾方之間牽線搭橋。一大群人聯手做一個大局,讓外人看起來買的、賣的、中間人都有,還挺正規,其實就是一群人成系統、有組織的騙,成功率還挺高。

在當時搞這個玩意風險很小,因為受騙的百分百都是外地企業,等你明白過來早找不到人了,想告都沒地方告去。在改革開放之初,地方保護主義盛行,只要不是刑事犯罪、不是證據確鑿的民事案件,各地政府都會保護自己地面上的人和企業。那些對京城不太熟悉的外地企業,連很多程式都沒搞清楚呢,根本找不到是誰騙的他們。

而且小舅舅他們也不往死裡蒙人,只是蒙點定金、好處費之類的,幾萬、十幾萬、幾十萬不等,主要還是看對方企業規模。要是小企業蒙個萬八千的也就夠了,要是趕上大企業,那就多來點,反正都是國家的,誰拿不是拿啊。

“您這個姨當的可不夠格兒,這麼多年了我就沒見過您給我買過一樣東西,哪怕來盒煙也成啊,我這聲姨也算沒白叫。您看我舅舅扣不?好歹還知道給我從酒店偷個床單、毯子啥的。要不這樣得了,以後您管我叫舅舅,我隔三差五就給您買點化妝品,還絕對不是地攤貨。”洪濤很煩這個女人,她太奸了,每次分錢都拿大頭,出面的時候就往後縮,光想佔便宜不想吃虧,所以對她也一點兒不客氣。

“嘿……小……得,我不和小孩鬥嘴。”女人本來想罵洪濤,可是話到嘴邊才想起來,如果洪濤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