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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在某國曆史上,有一個犯人,在監獄中被關押了69年

我曾經問過一個男人,

為什麼他離婚了,就不會再走進第二次婚姻了?

他說他之前本來想和前妻好好過日子,

哪怕過不下去了,

也想湊合著,

但是他的前妻卻不願忍耐,

他前妻覺得離開了他可以找到更好的男人,

所以他就被離婚了。

後來他就對婚姻非常失望,

他不想再進入第二次婚姻,

因為進入第二次婚姻也需要非常多的錢。

在第二次婚姻之中也許會有很多沉沒成本,

只要兩個人鬧了矛盾,

所有的付出都會歸零,

所以他現在不想再走入第二次婚姻了。

因為他現在自己做點生意,

每個月也有一兩萬塊錢的收入,

能夠養活一家人,

他不想再去找一個女人,

供養一個女人。

而且現在大部分女人都是索取者,

所以,他不想把自己辛辛苦苦賺來的錢,

給那個女人,

也不想讓他的孩子被第二個妻子欺負。

我知道我這個朋友,

他是把兩個孩子帶在身邊的,

我認為他選擇了孩子,

他就寧可犧牲自己的幸福,

也要把孩子管理好,

因為他不想讓孩子的一輩子也毀掉。

他曾經對我說過,

他說哪怕後半生孤獨寂寞,

他也要讓兩個孩子健康成長。

我覺得這樣的男人就是一個有責任的,

有胸懷的人。

因為一個人獲得幸福的渠道有很多,

不一定非要透過婚姻。

如果你的內心澄澈,

哪怕是你一個人帶兩個孩子,

也不能算一種失敗。

今年,隨著有關民法典裡面,

婚姻編的一些條款的解釋規定出來了,

有很多人都有了新的想法,

比如家裡有女兒的父母,

他們就覺得只要條件好,

還是給女兒買一套房子,

因為現在指望女婿有房子給你女兒住,

那是太虛幻。

如果女婿對你的女兒好,

他會讓她住;

如果女婿對你女兒不好,

甚至離婚,

你的女兒也只能回到孃家去住。

所以你必須給你女兒一個依靠。

但是對我來說,

如果一套房子超過了10萬塊錢,

我是不會買的,

我不想當那個冤大頭,

因為在房價下行的情況下,

我是不會當那個接盤俠的。

如果一個女的有可能結婚,

必須把所有的事情都談妥,

比如說她生了孩子,

不能在家裡面帶孩子,

也不能辭職,

否則,等你把孩子帶大以後,

都是4年或5年之後了,

那個時候,你再想在職場上面,

有一份事業是很難的。

如果婆家的人想讓你在家帶孩子,

必須要婆家給你發一份工資,

否則你出了力,

到時候不討好。

像這些事情都必須在結婚之前把它談妥,

否則你就會吃很大的虧。

這個世界上,任何厲害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