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虨所陳述事項被整理成章後,沈哲子在這表章起始處用硃筆批“特”,在座其他行臺官員們眼見這一幕,臉上閃過一絲異『色』,繼而便開始沉思這件事更深層次的意義,以及當中與自己職事內或會產生的牽扯,俱都重視起來。
這又關係到行臺在處理各種事務時的一個規章,就是事務處理的先後次序以及用力大小。
沈哲子主持行臺以來,需要處理的事務不再只獨限於軍、政又或者單獨某一地,言之日理萬機也不為過。雖然臺府並立、諸多屬官配合分勞,但諸多事務千頭萬緒,也難做到事必躬親,畢竟一個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北伐不過近半,他可不想勞累猝死。
所以在處理各種事務的時候,他往往標識輕重緩急來做分類,緩、常、急、特、特督等幾個類別,以表示對這些事務的不同關注力度。
這其中表示最高關注力度的“特督”,除了表示此事他非常關注、需要儘快處理之外,在處理過程中還要配備監察官員進行監督。
原本這只是沈哲子自己在處理各種事務的時候一個小技巧分類,可是行臺本身便是以他為主,所以很快他這一點私人的標註批示便也成了整個行臺行政的一個標準。大凡標註急、特的事務,俱都要優先處理,人力、物用方面都要進行一定程度的傾斜、集中。
反之,緩、常一類的事務則就不必過於急切,雖不至於完全擱置,但肯定也不會過分重視。換言之,力道要用在領導看得見的地方,領導都不怎麼關注的事務,哪怕做的再好,效果也不大。
對於這一現象,沈哲子也早有察覺,感慨之餘也就由之任之,但也並沒有將之當作一項規令以條文標識。有的時候,這種默契與潛規則反而更加有利於樹立起上位者的權威。
直至如今,各部曹官長所奏議事務能否得到硃批特示,已經成為衡量那些官長們盡職與否的標準之一。
那些官長們若是長時間得不到特批,最起碼說明兩個問題,第一是才能有限,認不清楚輕重緩急,第二是德行有缺,得不到大將軍的雅重親暱。
當這種邏輯成為一種共識,即便那些官員們沒有遭到有司彈劾,在下屬們當中也會威望大失,難堪其位。
江虨陳奏完畢後,便輪到謁者臺的官長謝尚發言。
謁者臺掌管朝覲賓饗、詔使勞慰等等,簡單而言就是迎賓並公關。原本江東臺城內並沒有謁者臺這一官署構架,只是設立謁者僕『射』歸為光祿勳管制。
可是洛陽建立行臺後,各種覲見、賓客並訪慰事務增多,沈哲子索『性』便將謁者臺單設起來,除了這些之外,又加以訪賢察舉、持節察授並受怨申奏的職責,大大加強了謁者臺的權柄。
如此一來,謁者臺除了迎賓公關之外,還要負責察舉野賢、封賞四方並民怨申訴等職責。而這一改動最重要的一點就在於謁者臺擁有訪賢察舉的權力,這就極大程度的動搖了中正鄉議的權威『性』。事實上在這些新收復的州郡中,沈哲子也根本沒有再多此一舉的設立中正官。
今次跟隨沈哲子入洛的那些幾郡鄉流,都可以歸類為入覲的鄉賢,各種接待安排事務正規謁者臺管理。
沈哲子當下的權位,自然不可僭用入覲朝禮,但這當中也不是沒有可供取巧的地方,雖然司馬懿父子幾人陵寢都被匈奴人給挖個乾乾淨淨,但皇陵遺蹟總還在。沈哲子也是沾了這些冢中枯骨的光,四邊覲拜皇陵,禮節生人代受。
謝尚本身便是浮華界的一流人才,兼之早年督造鐘磬禮器,使禮樂正聲歸朝,如今儼然已成行臺古禮宗師。輪到他發言時便提議讓那些鄉徒以野賢鄉秀的身份,參加接下來年前年後一系列慶典,讓他們深刻感受禮樂堂皇於朝的莊嚴。
對於這些典禮之類,沈哲子向來也都是存而不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