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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1章 繩斷分明

達成一種共識,那就是對沈哲子當下權勢的認可,使得他們不敢進行正面的對抗。

強大是一種感覺而不是一個事實,當所有人都認可你的強大,你才是真的強大,這種心理上的壓迫有時候比真正的刀兵殺人還要有效。

軍隊的本質是向外征伐,以獲取更加豐富的資源,只有不斷的新資源湧入,才能抵消維持軍隊的龐大成本。

至於將軍隊用於鎮壓內亂,根本就是藥不對症。內亂的本質是資源存量的分配方式崩潰了,即便是用軍隊平定了,從整個國家角度而言並不會帶來新的資源增量。鎮壓內亂最有效的方式還是以軍隊作為武力上的震懾,透過行政手段解決內部的實際問題。

眼下這種狀態,看似群情騷然,但正是沈哲子希望促成的一種狀態,他手中王師對內以震懾,對外以征討,所以在他看來仍是一種良態。

以武干政,看似乾脆,但江北軍隊調集南來,真正收效如何暫且不論,單單錢糧的耗費已經足夠他再組織一次向河北的征討。在治國層面而言,武力是邏輯推演的最終手段,而非首要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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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第二點,眼下這種事態洶湧的入訟,本身就是一種下及郊野的普法。以往很難發生這種大規模的訴訟,因為在鄉愿層次便已經被阻攔,民間縱有什麼冤屈也很難達於上聽。鄉野民間仲裁,本身就是那些鄉宗土豪所擁有的特權之一。

如果這種法制思路的普及由沈哲子這樣一個當權者主持推廣,其實是很難收到成效的。阻力一方面來自民智和積俗,另一方面自然來自那些享有特權的鄉宗們。

所謂皇權不下鄉,皇權在鄉野的一大體現就是仲裁權,而這一權利是長期被地方上的鄉望首領所把持的。

沈哲子眼下還僅僅只是擺出了一種姿態,並沒有真正下手,那些時流鄉宗們便透過這種自殘的方式做出自以為很聰明的抵制,鼓動鄉民入訟,其實是主動把他們所把持的仲裁權上交。

這些人的行為邏輯是建立在沈哲子應對無能的基礎上,但這本身就是沈哲子的目標之一。如果他連當下這種局面都應付不了,所謂上下貫徹的改革也根本就無需再提。

當然想要憑著這種興起於一時的法制建設,其實也很難徹底瓦解鄉望鄉愿對民聲的把持,但卻是一個非常好的開始。

這一次的逆案審斷,流程是四月望日直到五月朔日,這半個月的時間收集訴訟案卷。而整個五月的上半月就是將案卷歸檔整理,自五月下半月開始正式審理逆案並其衍生訟案。

幹掉諸葛恢並其身邊的青徐僑門殘餘,從來都不是沈哲子的主要目標。從他南來歸都,諸葛恢並其黨羽結局如何便已經註定。

沈哲子的真正意圖,是要藉由這一次的事件,對江東朝廷整個司法體系進行一個徹底的梳理和建立。在這一目標前提下,所謂的逆案涉案人等,僅僅只是摟草打兔子、捎帶手的附加收穫。

適用於時代的制度,能夠憑空創造起來的其實乏乏,其中更多都是催生出來的。

比如沈哲子眼下關注的重點,並不是梅陶所憂慮的訟案太多,無力處理。他更關注的是地方上辦事吏員嚴重不足,所謂的縣署被鄉民包圍排隊入訟,入訟渠道太狹窄,不暢通。

如果梅陶知道沈哲子當下所考慮的問題,肯定要以為他是大權驟攬已經興奮到近乎癲狂。因為單就當下的納訟規模,在梅陶看來已經是一個重乎泰山的難題。

在瞭解過當下納訟情況後,沈哲子便又招來了丹陽尹李充並建康令、秣陵令等周邊郡縣長官,聽取這些行政第一線官員的彙報。

這些人在抵達州城後,其中多數首先便是訴苦,也如梅陶一樣的憂慮,認為如此大規模的收納案件,根本就處理不了。如此積勢不消,很有可能會引發新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