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了,基本上是聽之任之。藩屬國“事大”愈是恭順,大明“字小”也愈是熱情,如果藩屬國敷衍了事,大明也沒什麼懲治措施,以至於這些藩屬國漸漸離心,崇禎朝那會兒,任你大明跟滿清大的死去活來,又曾有哪個藩屬國派出過一兵一卒!
這樣下去肯定不是,一定要有制度,大明可馬上要展開殖民大業了,如果沒有嚴密的制度管理這些本土以外的國家和地方,豈不是要走殖民列強的老路,當一陣子爆發戶然後就被打回原形。像葡萄牙這個曾經的海上霸主已經被打回原形了,西班牙也快了,荷蘭也不遠了,只有英國堅持的最久,不過最終他們卻落得跟在自己的小弟後面搖旗吶喊,著實可笑。
乙亥恩科殿試順利結束,狀元郎洪翼漢是帶著大紅花遊街去了,朱慈炅卻窩在昌德宮冥思苦想,做起了他這世的第一篇文章。這篇文章他無人可問,因為沒有人能跟他一樣知道後面的發展程序,他唯有自己親力親為,做好這篇文章。
三天後,崇禎八年三月十八,大明崇正皇帝朱慈炅在藩國朝鮮的王京漢城公佈了後世有名的《大明藩屬國令制》,第一個提出了宗主國本土以外疆域的管理方法。
令制將宗主國本土以外的疆域分為三等:
第一等為藩國,藩國由大明帝國皇帝冊封的藩王管理,擁有高度的自治權,所有藩國百姓歸藩王管轄,藩國官員由藩王任免,藩國稅收由藩王徵收。
這是權利,有權利就要有義務。
在經濟上,藩王必須向大明開啟所有口岸作為通商之用,大明帝國本土商人可以任意在各口岸進行商業活動,但是大明以外的國家,沒有大明的特許藩國不得與其通商。
在軍事上,藩王可以組建藩**隊,但是將領必須由大明兵部任免,藩王擁有軍隊的指揮權,但大明兵部的調令藩王必須無條件遵守,為了便於管理和溝通,藩**隊中,大明委派的將領和藩國本土的將領各佔一半。大明兵部負責軍隊的裝備和操練,藩王則負責軍隊的軍餉和輜重供給。
第二等為屬國,屬國由大明帝國皇帝冊封的屬王管理,擁有部分自治權,所有屬國百姓歸屬王管轄,屬國稅收由屬王徵收,但是屬國官員則需屬王提出申請由大明吏部任免。
在經濟上,屬王必須向大明開啟所有口岸作為通商之用,大明帝國本土商人可以任意在各口岸進行商業活動,但是大明以外的國家,沒有大明的特許屬國不得與其通商。
在軍事上,屬王無權組建軍隊,由大明兵部派遣將領在屬國徵召,屬王可以申請軍隊協助,但無權指揮軍隊,軍隊的裝備、操練和調動都由大明兵部負責,屬王只負責軍隊的軍餉和輜重供給。
第三等為屬地,屬地由大明帝國皇帝委派的總督管理,所有屬地百姓歸大明戶部管轄,屬地的稅收由大明戶部負責徵收,屬地的官員由大明吏部任免。
在經濟上,屬地完全按大明規劃執行,在軍事上,屬地駐軍由大明兵部調派。
令制還規定,所有藩國、屬國、屬地皆需使用大明文字,習聖賢之學,藩王、屬王世子不習聖賢之學者,不得繼承藩王、屬王之位,藩屬之民皆可參加大明統一組織的科舉,但無科舉功名者,不得擔任藩國、屬國官吏。
令制最後一條,凡藩國、屬國違反《大明藩屬國令制》的,違反一次,降一等,也就是說藩國還有一次違反的機會,屬國違反了就什麼機會都沒了!
《大明藩屬國令制》可以說是大明帝國殖民史最重要的法令,對大明帝國的殖民大業意義之重大,影響之深遠。。。。。。,這些都是後話,暫且略過不表。
話說這朝鮮也算是運氣好,他違背令制規定都不是一次兩次了,但是,那都是在令制公佈之前的事情,所謂既往不咎,朱慈炅為了表彰他們奉行了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