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戲,既於社稷無功,又不能約束下人,實在不堪為官。」
白善不知道想到了什麼,輕笑起來,和目瞪口呆的周滿道:「他讓博昌縣縣令自己掛印離去,不然他要和刺史府上告他不配為縣官的。」
「這封信是單給前博昌縣縣令的,錢先生也謹守自己的諾言,時間不到不會和刺史上告,誰知道前博昌縣縣令看過信後氣不過,反倒派人去拿他,沒拿住他,自己卻將信給公佈了,言錢先生高傲自負,辱罵上官,想要全青州通緝他,然後有御史聽聞此事,便來巡察,前博昌縣縣令就被革了。」
因為正如錢先生所言,他真的是糊塗官,錢先生在當他的師爺前,博昌縣的案子、民治都亂七八糟的,錢先生當他的師爺後好轉了一些,但縣令府的家人和下人總是插手縣治。
最離譜的是錢先生離任前的一個案子,東家有美貌的兒媳,出門時總要路過西家門前,西家的兒子一天傍晚就沒忍住拉住了幹活回家的東家兒媳上下其手,東家兒子聞言趕至將西家兒子打傷,兩家互相不服,就將官司打到了縣衙。
錢先生就指點著縣令審結了此案,認為紛爭是由西家兒子而起,東家兒子動手是為義憤和保護自己的妻子,可免罪。
倒是西家兒子不僅要自付醫藥費,還得給東家兒子兒媳道歉,並且保證此事不會再犯,錢先生又讓縣令狠狠罰了西家兒子一筆錢,並將此事宣揚開來,以正風氣。
結果判決才下沒兩天,縣令又派人把東家兒子兒媳和西家兒子給帶到了大堂上,他直接推翻了自己之前的審判,改罰東家,東家不僅要賠償西家醫藥費,還被罰款,東家兒媳更是被當堂訓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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