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是週五,為了慶祝雙休的到來,我那天特別地穿了一雙女王鞋。女王鞋顧名思義,就是隻可遠觀不可近穿。因為它不但使我第二次青春期到來猛長個子,還使我長期處於走路顛簸狀態。
從家顛簸到公司,拉真是一個相當之艱苦的過程。我走了十米之後往回看,地上都是一個個女王鞋踏出的巨型坑。
高跟鞋作為提升女性氣質的產物,還有一個功能,就是可以作為防狼的兇器,以及做我見猶憐狀的輔助工具。
不過,我敢對天發誓,我從來沒想過要將這招用在林子煒這個爛人身上。
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那天,我正踢著女王鞋走進他的辦公室,手裡還抱著大大小小的資料夾若干本,是屬於那種典型的低下頭看不見自己腳的姿勢。而且,我嚴重懷疑他和掃地阿姨有□,因為他的辦公室地面,簡直就像個天然溜冰場。
於是,我前腳剛踏進他的辦公室,就藉著這股慣性,朝他的辦公椅滑去。而且,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