蟲子,嚇得精神崩潰,居然一命嗚呼了,彌留之際,他告訴妻子張氏,等自己死後要剖開自己的肚子,看看究竟是什麼樣的蟲子在作怪,並且找到證據去告那在背後害他的朋友。
張氏遵從丈夫的遺願,在丈夫死後親自剖開屍體檢查。這件事被鄰居知道後,就到姚長青處告發她破壞丈夫的屍體。雖然這件事情情有可原,但姚長青還是把張氏抓了起來,另外,又因周成的兒子周進不阻止母親損毀父親屍體的行為,連他也被一起抓了起來。
大曆的律法只是規定:傷害死屍的,要處以四年苦役;妻子傷害丈夫,應判處五年苦役;兒子不孝順父母的,處以死刑。這三條法律都不能直接適用於這個案件,姚長青在這件事情上,和當時擔任刑部尚書的史大人產生了分歧,他認為張氏是忍痛遵從丈夫的遺言,周進作為兒子也沒有阻止的道理。考慮到這件事情的動機,並不是殘忍傷害丈夫遺體,應該可以寬大處理。
可是史大人卻覺得,周進犯了不孝的罪名,而張氏則應作為妻子傷害丈夫的案例來處理。他們彼此爭鋒相對的結果是由皇帝來判斷,皇帝並沒有考慮太多,很快就批示按照刑部尚書的意見判決此案:兩人都是死罪——現在,居然又碰到這種事情,他下意識地看了如今擔任刑部尚書的張輝,對方可是當初那位史大人的得意高徒——
果然,下一刻張輝勃然大怒道:“安平縣主,你難道不知道驗屍是對死者的羞辱嗎?!還是你不清楚我的恩師曾經判過這樣的案件!當時陛下的旨意你不知道嗎?!看在你年紀小不懂事,本官不與你計較,不要再滿口胡言亂語了!”
這個案子十分離奇,當初是很轟動的,便連黃口小兒也知道。李未央微微一笑,道:“敢問大人一句,陛下當初判那位張氏有罪,是為了什麼?”
張輝立刻道:“當然是因為她開棺驗屍——”
李未央笑道:“不,是因為她私自解剖屍體!所謂損毀丈夫的屍體,便是其罪!若是她透過官府的仵作,公開進行解剖,那便不是罪過,而是為其夫君申冤了!更何況本朝的法典中雖然沒有說死者一定要驗屍,可卻沒有說一定不可以驗屍!陛下的聖旨也只是說女子不可私下裡輕易損毀丈夫的屍體,並沒有不可以要求官府來驗屍不是嗎?!”
張輝一愣,仔細一想頓時啞然,他重重咳嗽了兩聲道:“就算如此,也要死者家屬同意才是!蔣大人,你可同意?!”
蔣旭的臉色鐵青道:“戮屍棄骨,古之極刑!這當然不可以!”不要說是將遺體解剖,就是將親人的遺體暴露在眾人面前由人翻檢,也會被視為奇恥大辱,是對親人遺體的褻瀆。
李未央冷冷地望著他們道:“你不是想要找出外祖母的死因嗎?不是要還她一個清白嗎?現在百般阻撓又是什麼意思?我知道,雖然我大曆的法典沒有規定一定要驗屍後下葬,但是你們情願看著殺害外祖母的兇手逍遙法外也不肯驗屍,又是什麼道理?!難道你們情願包庇兇手?!”
蔣海氣急敗壞道:“李未央!你太過分了!祖母生前橫死、本已不幸,你自道是與我祖母伸冤,卻分明是要害她身後還要被削骨蒸肌,再受荼毒,你的心腸果然是惡毒之極,你怎麼忍心!”
李長樂泣不成聲道:“是啊三妹,你的心腸,怎麼這麼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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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大家好像都以為國公夫人是想設計李未央碰一下蜜棗就將自己的死冤枉在她身上……
小秦:這屋子裡碰過蜜棗的人多了,怎麼會用這種法子……我不否認她是設了陷阱想要害未央,不過,不是這種陷阱,這兩章的一些疑問會在下面有解釋,不用那麼著急抽我==
編輯:還好,我以為你的腦袋被驢踢了才會寫出神一般的劇情
小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