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長安縣衙並沒有處決死囚的權力。
長安縣令所判定的死刑命令,要交刑部複核,最終由大理寺核准,才能付諸施行。>r />
但這也不是杖刑的失誤,雖說杖刑有可能打死人,但僅僅十杖,就將那人活活打死,說明行刑之人,從一開始就是奔著杖斃去的。
長安縣衙的官員,沒有這個膽子。
訊息在很短的時間之內就擴散出去,迅速傳到了長安各大高門。
以他們的能力,當然很快就查清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李玄靖的兒子,在長安街頭遭遇刺殺。
刺客失手被捕。
李玄靖親自來到長安縣衙,下令杖斃了那名刺客。
就連長安的許多大人物,在聽到這個訊息時,也愣了許久,敬佩那刺客的勇猛之餘,再在心中暗罵一聲蠢貨。
找死也不是這種找法。
李玄靖不近女色,妻子早亡,就那麼一個傻兒子,聽說現在已經不傻了,哪個沒腦子的傢伙去刺殺他?
刺殺李玄靖,或許還有一條活路。
刺殺他的獨子,讓李家斷子絕孫,這不是找死是什麼?
長安恨李玄靖的人那麼多,其中不乏頂級權貴,甚至是皇家貴胄。
算上那些監國的皇子,你去問問有幾個人敢光明正大的這麼做?
這愚蠢的刺客,沒有被李玄靖千刀萬剮,凌遲處死,好歹留下了全屍,就在地府裡偷著樂吧。
他以前也不是沒這麼做過。
當眾杖斃,這是對那刺客的懲罰,也是對其他人的震懾。
以後誰敢動他的兒子,這刺客就是他們的下場。
沒有人同情那愚蠢的刺客,因為他們也有子孫,也有後代。
這股刺殺之風若不遏制,或許有一天,同樣的事情,也會輪到他們頭上。
至於杖斃符不符合大夏律法……
不好意思。
在大夏,他就是法。
皇權特許,先斬後奏,權傾朝野,隻手遮天。
這就是李玄靖,大夏第一奸佞李玄靖。
李府。
李諾將自己一個人關在房間,桌上的一大堆法家書籍,看上去有些諷刺。
說實話,今日之前,對於這個世界的父親,他心中是很敬佩的。
在他之前,李家只是微末平民。
在他之後,李家已成大夏王朝頂級新貴。
這其中,只用了不到二十年時間。
堪稱一代傳奇。
一直以來,李諾都以為他是為民伸張,懲奸除佞的正義先鋒,怎麼都沒料到,他是結黨營私,擅權專政,背信棄義,貪贓枉法,謀害忠良,草菅人命的大奸大佞……
這他還修個屁的法家啊!
上岸第一劍,先斬老父親?
他是什麼東西啊,能斬當朝三品大員?
三品只是表面上的品級,他手中真正掌握的權力,可遠不止三品,是朝堂上真正一手遮天的大人物。
更何況,他都不知道這對父子的感情如何,可能他還沒大義滅親,人家就先清理門戶,處置這個倒反天罡的逆子了……
李諾以前總覺得吳管家嘮叨,總是有意無意的阻止他修行,現在想想,才能體會到他的良苦用心。
他的每一個眼神,每一個動作,都是有用意的。
只是當時的他並沒有理解。
李諾嘆了口氣,他是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他望著懸浮在眼前的《法典》,心中一片茫然。
忽然間,李諾身體一震。
不知道什麼時候,法典上的數字,又發生了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