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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0部分

心的書生氣式的人物,。在得知了屠千軍制定下了新的《公務員紀律條例》和《防止貪汙法》後,這位匆匆從上海趕回來的最高院院長毫不猶豫的通宵苦讀兩部法律條文。

讀完了之後,這位民國政法先驅拍案叫絕!隨後把昏昏欲睡的沈鈞儒也拉了起來,兩人一起研究起了這份法律。原本一路趕過來就疲憊異常的沈鈞儒對自己這位小友的熱情有些無可奈何——他比張耀曾大十歲。

可看了一下這兩份法律條文之後,沈鈞儒的臉色漸漸肅然了!裡面對於公務員的各種行為規範可謂到了極致,甚至各種監督方式、獎懲機制等都基本堵住了大部分漏洞。

雖然一部分在這兩位律師、法學家看來似乎有些嚴酷了,但想想現在那些極度貪腐的情況兩人又覺得,這也算是亂世用重典了!沒辦法,現在整個民國的貪腐情況簡直到了觸目驚心的地步!

一部分地方的苛捐雜稅甚至是正稅的十幾倍,而那些各級官員藉著百姓完全不識字、不懂政情的緣故大肆敲詐勒索!這些人,真的是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時間回到昨夜,張耀曾的辦公室,。

“這兩份條例、法規是誰制定的?!”看著這幾近完備的各種規條,沈鈞儒有些欽佩的對著張耀曾讚歎道:“這兩份條例法令真的是不錯!不過就不知道執行的怎麼樣!”

“這呀~是我們滿洲的國防軍總司令自己定下來的!為這事兒,兆傭還給總司令堵了一頓!”張耀曾聞言笑著道:“兆傭覺得這兩份條例,特別是針對官員的子女、直系親屬不得從軍及報考公務員的懲罰太重了……”

“哼!迂腐!”沈鈞儒對著張耀曾便冷哼:“現在是已經貪腐深入骨髓了!如果不下重藥如何能治?!不煞住這股歪風邪氣,後果更嚴重!這兆傭就是書生氣太重了,照我說兩份條例定的好!定的應該!就是要讓那些亂伸手的、以為可以全身而退的敗類知道!一人犯罪則舉家受罪!正如這上面的解釋一樣,加大他們的犯罪成本!”

沈鈞儒有些激動的大聲道,而張耀曾則是默然無語。兩人都是在官場上打滾了數十年之久的老江湖了。沈鈞儒甚至是光緒三十年的進士!

於是對於整個官場的形態他們如何能不清楚?!甚至於後世人曾在張耀曾的日記裡看到了他這樣的感慨:

民六,餘罷免司法總長後語人曰:“此次做官別無所得,但可確實瞭解一事,即凡做官發財。必其不守法也。”蓋做官而至總長,可謂高受俸而至千金,可謂豐。然餘為總長者一年,依然故我,則他人之因仕致富,其來源安在,不可知乎?是言也,餘至今益信。

從清末至民初。整個民國官場可謂是爛到了低!以致《建國大業》中發出了“反腐則亡黨,不反則亡國”的話語,雖然這句話不可考究卻實實在在的說出了那時候的形態。

國立臺灣大學歷史系教授、新加坡南洋大學歷史系主任、中國文化學院史學研究所教授,是少數李永熾、李敖在臺大敬重的師長吳相湘,曾經在《中華民國國父──孫逸仙傳》一書中評論說。

“南京時代官僚腐化比較北洋時代過之無不及”、“國府高階軍官90%以上擁有自己的商業背景”……等等諸如此類的記載,。…;

不過,這位教授太不會說話了。因此在1962年11月,被臺灣國府開除黨籍。心灰意冷之下,老人於1975年赴美定居,再也不問世事。

而後這兩人商量的不夠過癮。於是還跑到了司令部把屠千軍直接抓來給他們解釋這份條例和法律裡的條條框框。還好屠千軍一直是住在自己的辦公室裡,也不算怎麼麻煩。

不過可憐的就是,這位總司令根本就是半桶水。基本上這些內容他是用腦子記下來而已。但專精殺人放火的他要解釋出這些法律的各種條條框框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