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68部分

美啊,聽說上面住著輝夜姬,鋒哥,月球上是什麼樣的?”

聽著千花在耳邊呢喃,林鋒眼中劃過一抹慚愧,如今他事業、愛情雙豐收,卻沒法帶著愛人去月球上看看。

他也十分無奈,畢竟自己不是無敵的,明槍易躲暗箭難防,有些事,他也需要注意。

不過,林鋒沉吟一下道:“我不會告訴你月球是什麼樣子,用不了多久我們會一起登月,你自己去看吧!”

“真的嗎?”千花美眸一亮。

“當然真的,我什麼時候騙過人。”林鋒撫摸著千花的臉頰。

千花俏臉一紅,獨享幸福。

而當林鋒與千花享受著為數不多的溫馨時,外界早已經炸了鍋,全球媒體都在對最近發生的兩件大事進行全方位報道。

《騰訊新聞》率先發文:“‘科技教父號’太空飛船登月,在月球建立基地並開展研究工作,這一系列事件是人類文明自產生以來最偉大的創舉,這歷史的一刻必將載入史冊。

而林鋒收取的‘月光稅’,我們企鵝公司予以充分支援,天下沒有免費午餐,也沒有免費的月光,既然林鋒靠著自己實力開拓月球,自然一切都要按照林鋒的規矩辦,歸屬問題終究要解決。”

在印渡見不到月亮以後,本來沉默的華國媒體,轉而大肆讚揚林鋒,說林鋒做的好,做的妙,做的呱呱叫。如果以“人類的共同財富”的名義,來分割月球的所屬,那樣的行為與強盜無異。

《新界線頭條網》宣揚稱:“歷史上第一次私人登月計劃取得圓滿成功,標誌著人類將掀開波瀾壯闊的‘星際時代’,與人類會使用火一樣,是歷史的進步。

同時,新界線官網也公佈了‘月光稅’的收費標準,按人頭計算,每個人需要繳納10元人民幣每年,具體統計人數按照國家當年普查標準來計算。”

頭條網不僅貼出了收費標準,並報道稱:島國是第一個繳納“月光稅”的國家,走的是國家財政,並非是個人繳納,不過都是一樣的。

在華國媒體充分肯定“月光稅”的同時,仍舊有一些訊息滯後的小國在駁斥、批評林鋒。

《朝國媒體報》,另類的報道:“早在1967年10月10日就實行了《外層空間條約》,該條約規定了各國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它天體在內外層空間活動的原則條約,其核心內容是:外層空間不屬於任何國家的管轄範圍,各國可以自由進入,外層空間的天體(月球等)不得成為任何國家的佔有物件,如今林鋒公開違背條約,聯合國該予以制裁……”

巴拉巴拉說了一大堆,就連金三胖都站出來義正言辭了一番。

然而,華國人,包括所有媒體都一臉關愛智障的表情。

條約上明明規定的是“國家”,而非“個人”,如今林鋒以個人的名義宣示月球的所屬,沒有任何一個條約能限制到。

恐怕當初聯合國制定條約的時候,都沒能想到有人能私人登陸月球吧!

這是最尷尬的,想制裁林鋒,都沒有制裁的標準。

也正是由於沒有條約的限制,加上林鋒展現出讓月亮消失的能力,許多大國都沉默了,幾乎默許了林鋒行為。

甚至各國衛星的損失都閉口不提,眼下即將開啟“星際時代”,他們都不敢觸碰這個黴頭,林鋒也樂的省錢。

《紐約時報》也發出報道:“據統計,美利堅在載人航天工程上投入了高額的金錢,當年阿波羅登月計劃,就投入了高達263億美元,可想而知林鋒能做到這一步,需要投入多少的金錢?這近乎天價的資金,卻遭到‘以人類共同財富的名義’,實屬不該,這是赤果果的掠奪別人財富的行為……

總之,林鋒的反重力技術十分關鍵,希望美聯邦能積極與林鋒進行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