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黑水鎮,終究還是我雷蒙·羅霍的,誰也搶不走。」
「哈哈哈哈」
可就在雷蒙放聲大笑時,忽然有種心悸的感覺,猛然轉頭往街道盡頭看去,發現街道盡頭出現了一支隊伍。
十幾匹馬,馬上坐著一個個身穿牛仔的騎士,身後還跟著一輛板車。
踏踏踏!
十幾騎整齊劃一的,踩著盛裝舞步往治安所這邊慢慢前進,不疾不徐,可那氣勢卻讓人心裡發緊。
雷蒙和他的手下全都舉起槍對準來人,這夥人在距離雷蒙他們百米外停下,然後慢慢分開,露出那輛馬車,馬車上坐著一個人,面帶笑容看向雷蒙等人。
江浩很想表達出善意,他臉上的笑容就是,就是不知道這麼遠雷蒙他們看不看得到。
「你是誰?」雷蒙大聲喊道。
「我叫霍爾。」江浩說道。
雷蒙一愣,隨即眼神更加凝重,「霍爾,難道剛剛巴克斯特叫的那個霍爾,你是那個商人,你是巴克斯特的盟友嗎?」
「對,就是那個霍爾。」
雷蒙的眼睛眯起來,「按說你和巴克斯特是一夥的,或許你們還準備聯合伏擊我吧,那為什麼剛剛不出現。」
「哦,我準備的太仔細,來晚了。」江浩攤攤手無奈道。
雷蒙嘴角抽了抽。
「怎麼,巴克斯特都死了,難道你還想和我為敵!」雷蒙冷著臉說道。
「當然,我是一個守信譽的人。」江浩說著,從座位上跳到車廂裡,「我給你帶來了一件禮物。」江浩說著刷的一掀車上的篷布,露出下面一個又黑又粗又大的傢伙。
加特林手搖式機槍。
加特林手搖式機槍1861年就被設計出來,1866年裝備美國陸軍,是當時最厲害的槍械,直到1885年管退式、半自由槍機式等自動原理的自動武器陸續被發明出來前,這傢伙都是最厲害的槍械。
這是江浩在之前一座城市從武器商人那裡弄到的傢伙,花了他不少錢,這也是他弄了一輛馬車的原因之一,一個是轉變身份,更不容易暴露,另一個就是方便帶這個大傢伙。
雷蒙自然認識江浩身前的大傢伙,因為他也有一挺,前幾天伏擊拉黃金的軍隊,就是用的這種機槍,可是當時用的狠了點,打的太過癮最後卡機了,他還準備過些日子拿去修,所以今天裡伏擊治安官,他就沒有帶著那大傢伙。
他自然知道機槍是大殺器,自己用的時候要多爽有多爽,可是面對敵人也擁有機槍時,那就意味著滅亡。
「跑啊!」
雷蒙大吼一聲,向著兩邊跑去。
就在這時,江浩開始搖動起機槍把手,噠噠噠噠噠噠的聲音隨即響起,加特林機槍的槍口竄出陣陣火光,巨大的子彈向著雷蒙那些人開始傾瀉。
「啊!!」
「啊」
雷蒙的手下紛紛中槍倒地,發出一聲聲慘叫。
「啪啪啪。」
子彈打在地上,發出啪啪啪的暴響,同時濺起大片煙塵。
頓時雷蒙的那些手下一個個慘死,噠噠噠冒蘭火的加特林,豈非浪得虛名。
「噗」
一顆巨大的子彈穿透雷蒙的胸膛,雷蒙的身子被帶的直接飛出去,撲通一聲倒在地上,他睜著大大的眼睛,瞳孔中對映出治安所那熊熊火光。
完了,
自己這一生徹底結束了。
江浩停下轉動,看著躺了一地的屍體,輕輕搖了搖頭,面對科技,有時候人真的沒有一點反抗之力。
此時的槍械在歐洲和美國已經逐漸走向成熟,可是大清朝,他們還在揮舞刀槍,難怪八國聯軍侵華時,只派了四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