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浩聳聳肩,「或許是一頭野豬吧。」
其實剛剛江浩那一槍,有一多半是蒙著打的,看不到人,只憑藉感覺,對準自己認定的地方撩了一槍,沒想到真的把對方驚起來了,而且江浩隱約還聽到了慘叫聲,沒準還打傷了那傢伙。
追恐怕是追不上了,不過江浩還是指揮蒼鷹跟上那個人,看看有什麼發現。
江浩和傑克陳在荒野練了一天時間,有些疲憊的返回卡森市,回到旅館休息。
第二天繼續,江浩沒有察覺有人監視自己,看來那個傢伙真被自己打傷了。
第三天,就在江浩和傑克陳剛出旅館時,四五個治安員把他們圍住,一個帶著棕色牛仔帽的傢伙騎馬跨前兩步,看了眼傑克陳又看向江浩,語氣蠻橫地說道:「我是卡森市的警長威爾,夥計,如果你不想給自己找麻煩,我勸你現在離開,我要逮捕這個傢伙。」
江浩眼睛眯起來,「為什麼要逮捕我的朋友。」
「朋友,哈哈哈,他們是朋友?」,威爾警長揶揄著笑道,其他治安員也跟著笑起來。
「我不管你們是什麼關係,昨晚賭場的錢丟了,總共上千美金,這可是大案子,我懷疑是這個傢伙做的,我要把他帶回去審查。」威爾警長說道。
這個時期的警長,可以說就是一地的霸主,他們擁有極高的執法權,甚至可以直接定罪判刑,把人打死,只要他們給出一個說得過去的理由就行。
比如,「我感覺他可能要拔槍射擊我,雖然我不知道他身上有沒有槍。」諸如此類的屁話,都可以透過。
和這種人講道理,拜託,那真是沒道理可講的,他們就是霸權的代表,江浩甚至懷疑,他和那個黑衣人是一夥的,因為這傢伙在電影裡也不是什麼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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