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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3�精心管理、細心呵護。團隊陷阱產生於微妙之處,所以團隊需要管理者和成員的細心呵護。

打破常規的思維模式

在上個世紀20年代後期,德國心理學家馬克斯?瑞格曼(MaxRinselmann)進行了一項試驗,他將拔河中個人的表現與團隊的表現進行了比較。他預計團隊的努力應該等於團隊中個體的努力之和。例如,3個人拔河的力量應該等於1個人力量的3倍;8個人的力量應為1個人力量的8倍。

但是,結果卻出人意料。3個人的力量之和只是1個人的2�5倍,而8個人的力量還不到1個人的4倍。

其他研究者用類似的工作任務重複了瑞格曼的研究,結果大多支援他的發現。

團隊人數的增加與團隊中個體的績效呈負相關,越多就會越好只是意味著這樣一種情況:4人團隊的總產出大於3人團隊的總產出,然而,團隊中成員的個體產出下降。

心理學家把這歸咎於社會惰化效應,這是什麼引起的呢?

當你為團隊付出的同時,你認為其他人在偷懶,那麼你將會努力減少這種付出以建立公平感。

另一種解釋是責任分散。因為團隊的成績不會歸功於某個人,個人的投入和團體產出之間的關係不明朗,這樣有的個體可能成為“搭便車者”,依附團隊的努力。換句話說,效率下降的原因就是個體認為自己的貢獻無法被衡量。

團隊的提倡者說,公司應該以團體的形式重組。原因之一是可以產生正協同效應,也就是說,團隊的產出比成員單個工作的產出之和大,因為團隊精神可以刺激個人的努力,因此1加1可以等於3。

但事實是,團隊產生的協同效應常常是負的。個體在共同工作時比在單獨工作時付出更少的努力,因此,1加1可能等於1。為什麼會有這種結果呢?原因在於上面提到的社會惰化效應。

質的飛躍

彼得?杜拉克曾在《哈佛商業評論》撰文指出:“精力、金錢和時間,應該用於使一個優秀的人變成一個卓越的明星,而不是用於使無能的做事者變成普通的做事者。”

這是一個與木桶定律相悖的忠告,我們稱之為“杜拉克原則”。

彼得?杜拉克認為,人們應該努力使那些表現一流的人或技能變得更加卓越,而不應該把努力浪費在改善低能力的人或技能這一方面。

儘管我們還不能確切地知道,把一個優秀的人變成一個卓越的人,比把一個無能的人變成一個普通的人,究竟能節省多少精力、金錢和時間,但是杜拉克觀點還是被人們普遍接受。

木桶定律著眼於人的不足、缺點,並且認為這種不足、缺點都是不好的,因而人們應該千方百計地去尋求解決改進的方法。

杜拉克原則關注的是人的成長,組織或個人應該千方百計地創造條件,把精力、金錢和時間都用在發揮人的優點上,而讓人的缺點不要干擾優點的發揮,也就是做到揚長避短。

木桶定律與杜拉克原則都很有道理,然而他們卻是相悖的,這讓人百思不得其解。

其實,很多時候我們將它們死板的定格在一個層面上,或者說,我們擴大了兩者的適用範圍。

不管是木桶定律,還是杜拉克原則,都不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它們都有自己的適用條件。

適用木桶定律,還是適用杜拉克原則,取決於該情況系統中各個因素之間的關係,以及我們透過這個系統所要達到的目的。

比如說,木桶的各個木板如果不是拿來裝水,而是用來燒火,那麼請問,較短的那個木板,會影響其他木板燃燒釋放出的能量嗎?

所以,一個系統的各個要素髮揮出來的作用,是否與最短的一塊木板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