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腦子裡裝了太多沒用的東西,那裡面有庸俗、有貪婪、有放蕩、有人云亦云、有自以為是,這些東西讓你徹底變成一個廢物。沒錯,你是配不上宋妖風,但並不是因為你的出身,是因為你是一個廢物,你明白嗎?”張敬詞鋒刻薄,一點都沒給美美留面子,他也沒必要給她留面子。
“夠了!”
美美突然尖叫一聲,從高腳椅上跳下去。情緒變得激動,衝著張敬嬌聲大喊。
“你以為我願意是廢物嗎?我願意庸俗嗎?我也想當千金大小姐,我也想開著豪車、住豪宅,我有錢嗎?我有那樣的爸爸媽媽嗎?我十八歲就進入社會自己混,要不是我比普通人機靈一點,我現在就已經在夜總會坐檯了。”
張敬聽到美美的話,無奈地搖搖頭,其實他也知道,在社會的底層有很多人不甘於墮落,最後靠自己的努力。成為食腦者。其實從嚴格意義上講,他張敬也是這樣的人,只不過張敬最後成功了,而美美卻仍然在辛苦地打滾。
張敬把自己的酒遞向美美,示意她別太激動,拍一下她地椅子,讓她坐回來,自己還有話要說。
不過就在這個時候,美美的尖叫驚動了另外一些人。
從四面八方開始冒出一些小混混來,他們迅速圍向張敬和美美。臉上閃著兇光。
“就是這個馬子。大哥,大哥,我找到她了!”小混混中有一個人突然指著美美,向某個方向大聲地嚷叫。
美美的臉色變了,她的嬌軀開始顫抖,看著這些人。她已經蒙了。
張敬也沒想到會出現這種事。
“媽的!”張敬罵了一聲。猛地蹦起來。拉上美美的手就跑。
美美已經魂不附體,連跑都跑不動。整個人變得就像一根木頭。
“操***,還想跑,兄弟們,把這兩個人給我抓著,回去先扒層皮!”那個小混混帶頭向張敬和美美追來。
酒吧裡因為這些人的原因,變得混亂,有的人做驚弓之鳥四處躲,有的人則跟著起鬨。
張敬不知道美美是怎麼得罪上這些人地,他現在只知道,要是今晚跑不了的話,那就要有大樂子了。
張敬拉著美美玩了命地跑,專門往人多的地方鑽。
“哎喲!”美美一不小心,扭到了腳踝,連高跟鞋都甩丟了。
“真是廢物,別管鞋了。”張敬氣得大罵,拖著美美跑得更快。
“不行了,我的腳好痛,跑不了了。”美美在張敬的後面,帶著哭腔地說。
“跑不了也得跑,不然今晚你就得被他們先奸後殺!”
美美不說話了,咬著牙,強忍著疼痛跟著張敬跑,她也不想自己被人家先奸後殺。
但是她的腳踝扭得很嚴重,無論如何都跑不快。而且這些混混的人數不少,都是二十多歲的小年輕,追他們兩個根本不費勁。
張敬一邊跑,一邊用餘光觀察著周圍的情況,他看到自己面前都已經有人撲上來了。
張敬開始考慮,要不要把美美扔掉,自己先逃跑再說。
“張大哥,你自己走吧,別管我了!”這個時候,張敬聽到身後的美美突然對自己喊。
張敬嘆氣了,張敬心軟了,美美地話很有誠意,並且在這種情況下,她也沒有裝樣子地可能。
長長地吸一口氣,張敬拉著美美的手突
了,他決定不跑了,跑也跑不了,面前的大門口堵著除非他有黃飛鴻的功夫。
轉過身,張敬就看到面前有幾個人帶著奸笑,正緩緩向他靠近。其中有一個人臉上有刀疤,光著上身,在酒吧裡還帶著墨鏡。
“他是不是頭兒?”張敬指著那個刀疤臉,低聲問美美。
“是……是是,他叫英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