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相當感激。因為法院方面傳來了訊息,說是白玉琦對劉維嘉造成了“輕傷害”。也就是說,法醫鑑定方面已經擺平了,不是重傷!那麼隨便法院怎麼判,最多也就是個三年。三年,已經非常可以接受了。
所有的這一切,都是王副局私下搞的——這貨還真上心。當然,政法委書記也做出了私下的指示。而且,這個指示還讓整個公檢法系統的高層都覺得有點小小的意外。
當白玉琦的案子爆發之後,公安局、檢察院、法院整個流程的人物都準備來一次從重從嚴的處理,等於賣給政法委書記一個面子。三大系統都已經摩拳擦掌,磨刀霍霍。
但是讓三大系統意外的是,作為“苦主”的劉家沒有糾纏。雖然你劉石龍攀附上了政法委書記,但多少也要給大家打個招呼不是?這麼大大咧咧的,顯然有些不上路。
但是隨後政法委書記的暗中指示,讓大家更意外。政法委書記說“大家不要徇私情、讓他臉面掛不住!”,要“秉公執法”。而且政法委書記還表示,畢竟是劉維嘉首先辜負了白玉琦那個女孩子,一個剛出校門的女孩子承受不住這樣的壓力,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也可以理解。這女孩子,也夠命苦的了。
總之,政法委書記的大度讓人歎服,有人私下裡開玩笑說,就憑人家政法委書記這種高風亮節,死了都能蓋國旗。
……
開庭當日,法庭之中沒有多少人,稀稀拉拉。劉家人根本沒有到場,只是簡簡單單請了個律師。而且審理過程更簡單,因為那律師並沒有做出多大的爭執,完全認同法官的意見。
最終判決結果:白玉琦以故意傷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劉石龍的律師和白玉琦的律師都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再上訴!
一年,稍稍舒緩了劉石龍一肚子的窩囊氣?未必!因為劉石龍忽略了一點:白玉琦現在是個孕婦!
根據法律規定,孕婦和哺乳期的婦女,哪怕是犯下了殺人罪,都不能執行審判結果。要等到哺乳期結束之後再執行!這一點所體現的,是一種人文關懷。因為哪怕這女人罪大惡極,但肚子裡的孩子畢竟是清白無辜的。
而且,孕期也是計算進入刑期的。比如說判刑三年,但是這個女人已經懷孕了,那麼要等她生完孩子、並且結束了哺乳期之後,才會將她收押進監獄裡。前面這些日子都計算進入刑期,那麼她坐牢的時間也就一年多點。
但是,白玉琦的刑期一共才一年!也就是說,假如白玉琦堅持生下孩子,那麼一天的牢房都不用坐。
其實按照孫浩一開始給白母的“規劃”,有可能判刑三年。那麼就讓白玉琦先懷著孩子幾個月,同時讓她找個好人家嫁了。在法院尚未察覺的時候,再度懷孕、繼而進入哺乳期。當哺乳期結束之後,頂著壓力懷次二胎,到時候三年刑期就過去了。
只不過,現在白玉琦一共才一年刑期,而她又決定將孩子生下來,那麼所有的麻煩都自然消失。
一天牢房都不用坐,劉石龍知道之後可能會氣炸了肺。但是他的律師已經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再上訴了,那麼就是後悔也沒用!
果然,當劉石龍和劉維嘉得知這個訊息之後,臉色鐵青。
劉維嘉直接大罵:“怎麼能這樣?!一天牢都不用坐,我耳朵白被咬了?我的臉白白破相了?不行,必須把這臭婊子給弄進監獄裡!”
劉石龍氣不打一處來,卻也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