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我知道老公有外遇的時候起,我就打算用“與小三共存”的方法拖住他們。
我是這樣認為的:老公已經四十多歲了,我們兩個孩子都已經上了大學,只要我拖個四五年不離婚,到時候老公五十歲了,孩子們也畢業了,老公這麼多年打拼的產業自然而然到最後都是我兩個孩子的,我依然是最後的“贏家”。
所以我從來沒有因為小三的挑釁而跟老公吵過一次架,我一直預設小三的存在,老公有恃無恐,當著我面跟小三影片、打電話,那都是常事,老公甚至當著我的面把小三帶到他哥哥嫂子的面介紹他們認識……
小三住在老公的房子裡,我去了也只能自己登記住酒店,小三在廠裡當管理人員,把持著財務進出,我去了廠裡也只能在一線學著做產品。
所有的一切我都忍耐過來了,我像一個包子一樣任人揉捏,靠著自己內心裡強大的信念一直隱忍,為的是保證家產不被小三掠奪,小三和老公也一直被我“柔弱”的外表麻痺著,從沒有把我當回事,他們就那麼明目張膽地生活在一起,跟真正的夫妻一樣。
我一直以為我都這麼忍耐了,他們也會適可而止,欺負人到這一步難道還沒有覺得“差不多了”嗎?我覺得他們應該止步於此。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人的慾望如果沒有制約就會越來越膨脹,他們製造出了“愛的結晶”,老公和小三兩個人對這個孩子重視得不得了,逼我不得不選擇“背水一戰”。
看著老公搶走我的手機,黑著臉刪除了我手機裡所有的“證據”,我心如刀絞。
這些我剛整理好,打算今天去找律師詢問能不能打官司的,順便問問還有哪些需要補充,我再想辦法弄到更多的證據……我是這樣考慮的。
我今天來廠裡是打算觀察一下老公和小三的態度,好推測他們接下來會不會做出對我不利的動作,沒想到證據就這麼毫不防備地被老公刪除了。
這件事告訴我,我的手機密碼該換了。
老公都找小三生孩子了,我的手機卻還用著結婚紀念日當密碼,想想可真諷刺。
還好,我的所有“證據”都備份了很多份,我甚至還放了一份在我朋友那裡,我隨時想拿都可以。
老公居然以為可以隨便刪除了,由此可見,我之前的“包子形象”是有用的,在危險來臨的時候,它可以成為我的第一道“保護傘”。
老公和小三到現在還認為我只是一個大字不識幾個、見識淺薄的農村婦女,雖然我就是這樣一個人,但他們低估了一個母親對孩子的愛可以促使她到底能做到什麼份上。
老公給小三轉的那八十萬我肯定要拿回來,而且我還要讓小三打掉孩子。
吃過午飯後我回家重新整理了一份證據,開車去了家附近的幾個律師事務所,又在我朋友的帶領下去了較遠地方的律師事務所。
我只想搞明白四個問題,在我現有證據下,第一,能不能要回老公給小三的那八十多萬;第二,我能不能告我老公重婚罪,如果能的話,大概能判幾年?第三,告我老公重婚會不會對我兩個孩子的未來有影響?第四,我這種情況下,有沒有更好的解決辦法,有沒有必要走法律途徑。
從律師的角度看,老公給小三的錢肯定是可以要回來的,她自己都把轉賬記錄發到了朋友圈,這個證據很重要的,而且還有老公的聊天記錄,法院應該會受理?至於父親入獄,對兩個孩子有沒有影響,答案是肯定的,他建議我可以先要錢,告不告他重婚以後再議。
後面我就委託了一個專業的律師幫我處理,我想的是先給他們兩個一人發一份律師函,先震懾一下,如果老公和小三識相,把錢還回來,去醫院打掉孩子,我就不告他們了,我可不想我兩個孩子有一個